世界上最早的禁烟令

清初以后,吸食鸦片之风由台湾、厦门等地传入内地,逐渐形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不良习尚。雍正六年(1728年),广东碣石镇总兵苏明良奏报:一些不法分子“用小铜锅将鸦片制成膏,然后将烟丝入内拌匀,晾干为烟。又截竹为筒,内贮粽丝,以便呼吸。乃私设馆舍,聚集数人,成群结党,相依递吸,夜聚晓散,夜夜如是,从无间断。初吸之时,晕迷似醉,身体颇健。淫荡非为,更难枚举。是以少年子弟易堕其术中。迨至年深日久,血枯肉脱,纵自知鸦片所害,急欲止之则百病丛生,或腹痛而脱肛,或头昏而迷乱,或咳嗽而呕吐。一吸此烟,则诸病立愈,精神百倍,虽苟延一息,然死期日迫。……及至家业荡尽,称贷无门,即相率为盗”。然后他指出:“是厦门、台湾盗贼之盛者,皆由于鸦片之根源,是鸦片危害地方匪浅鲜矣。” [5]这标志着中国禁毒历史的开始。

这些法令其实禁的是鸦片烟,也就是不准将鸦片和烟草混合吸食,但未对鸦片的输入和吸食者作任何禁止,鸦片作为药材,仍许纳税进口,因此,外国鸦片仍源源而来。而且,遗憾的是这些法律并没有真正实行,正如后来林则徐所指出的那样:“开馆应拟绞律,律例早有明条,而历年未闻绞过一人,办过一案。” [6]于是,烟毒更加扩大了,每年进口的鸦片,由200箱增至500—600箱。

乾隆年间(1736—1796),朝廷再次严律禁止贩运鸦片:“国内商人贩卖者,枷一月,杖一百,遣边充戍卒三年。侍卫官吏犯者罢职,枷二月,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奴。” [12]则从中可见嘉庆禁烟之决心。然而,由于外商对中国禁烟的阻挠,中国海关缉私能力的局限,以及官吏的腐败,嘉庆朝的禁烟举措并没能抑制鸦片走私与鸦片吸食的势头。

道光皇帝继位后,继续推行禁烟政策。道光十一年(1831年),根据内地种植罂粟日甚的状况,又公布禁种条例,其要点是:一、种卖煮煎鸦片烟与贩鸦片烟同罪;二、地保受贿与首犯同罪;三、所种烟苗拔毁,田地入官;四、各地官员春季须赴乡稽查;五、如有拔除不尽,流毒地方者,将予严惩。 [15]

在最早预见到鸦片流毒的先哲中,不能不提到谢清高。谢清高(1765—1821)是中国第一位环球旅行的海员,晚年双目失明而流落澳门。1820年他邂逅同乡杨柄南,畅谈海外奇闻,杨笔录成《海录》,该书初刊于1820年,《海录》介绍了95个国家和地区的风土人情,并非常清晰地描述了印度鸦片的产地、种类以及生产方式。对鸦片输入中国,毒害国人深为忧虑。 [17]

中国是世界上颁布禁毒令最早、最多的国家,但后来却成了毒品流毒最广、最深的国家;从上述禁令内容来看,法律不可说不严厉,但何以鸦片会越禁越多,烟毒会越禁越烈的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腐败吏治

一种正确的政策,如果没有廉洁而高效的官吏队伍去实行,则这种政策无论多么伟大也形同虚设。清王朝在经历了康、雍、乾三朝盛世后,到嘉庆时逐渐盛极而衰,其主要的标志便是官僚队伍已趋于腐败,而鸦片正是在清朝由盛转衰的历史转折时期侵入其肌体的。

在嘉庆时期,有不少官吏对本职工作已失去了责任心与进取心,他们瞒上欺下,敷衍塞责。即使是在禁烟最有成效的广东,这种不负责任的事例也比比皆是。1815年,鸦片商小威尔克斯的利迪亚帆船装着鸦片进入广州,尽管中国政府事先已得到情报,但昏庸的官吏们上船后只看了看货仓上层的白糖和大米后,便“满意地走了”。 [19]

更重要的是许多官员的职位是用银子买来的,因此,他们最重要的工作首先就是尽快地捞回“成本”,而接受鸦片贿赂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手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鸦片受贿集团。我们仍以广东为例,负责缉私的地方官吏和兵弁往往是直接的受贿者。时人揭发说:“水师有费,巡船有费,营汛有费,差保有费,窑口有费,自总督衙门以及关口司事者,无不有费。” [23]

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在被政府指定的在广州的行商同外商之间进行的。行商所开设的就是洋货行,俗称十三行(行址在今广州文化公园至珠海南路)。行商的职责是充当外商与中国商人之间的中介,他们实际上是由官府培植起来的对外贸易的代理人,是官商。因此,他们获得的巨额利润不能由自己独占,必须拿出相当部分以“报效”或“捐输”的形式,转入皇帝、朝臣和广东官僚的私囊。据统计,1773—1832年间,行商“捐输”就达395万两。 [24]鸦片贸易是利润与回扣最丰的行当,它不仅可满足行商骄奢淫逸的生活,而且还能满足各级官吏的敲诈勒索。于是,在外商与行商的积极配合下,鸦片贸易便日益发展起来了。

封疆大吏和朝臣则间接分润贿赂,他们主要通过下级各种形式的送礼纳献而收利。在广东,每当一位总督或巡抚上任之时,鸦片交易便会收敛许多,但等到这位大人“安定”下来后,鸦片交易又有了活力。英商在致帕麦斯顿的信中说:“在中国方面,高级官吏与政府人员,对于鸦片走私公开的默许,过去和现在的巡抚,都从中取利。” [27]官僚们如此腐败,禁烟自然就只有虚名了。

可悲的是制定禁烟政策的皇帝,却又是鸦片偷运的最大受惠者,皇帝历来利用各种名目向粤海关监督勒取贿赂,其中一部分便是来自鸦片的贿赂。粤海关监督的职权是:“本其征收关税的职责收得一笔更大的款项,并且需要一个庞大的组织,维持他应收敛一笔更大的款额,用之以贿赂首都的王公显宦及抚慰其他所在地的高级官员。此外他还应收集一笔费用,以偿还贿得此职时所需的费用,以买得退休后的安静,及为自己聚积相当的财富。” [29]所以,清政府的禁烟政策,实际上只是一纸空文。

这种上下一致的贪污自肥,助长了鸦片走私的发展,严重破坏了禁烟政策;同时也给外国鸦片贩子以偷运的借口,而且还使中国在后来的鸦片交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

见利忘义的鸦片贩卖集团

明清之际,鸦片自福建、广东输入,因此当地的不法之徒亦最先参与贩毒。贩毒虽有风险,但一旦成功,便获利十倍。于是,冒险之徒无不趋之若鹜。随着鸦片输入地区的扩大,从事此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到19世纪30年代,全国以贩毒为生的鸦片集团成员已达100万人左右。其中,“闽越之民,自富商大贾,以及网鱼拾蚌,推埋剽劫之徒,逐其利者不下数十万人”。 [33]还有行商,如东昌行的罗福泰,以及洋货铺户,也插手兼营。

到伶仃洋取货,则有专门包揽运送鸦片的“快蟹”“艇馆”。“快蟹”又称“扒龙”,是一种三桅船,船的两侧设铁网,左右有快桨五六十,水手数十人,运桨如飞,且备有炮械,遇缉私船,能逃则逃,不能溜时便武装对抗。1831年,据说这种飞龙船就有一二百艘。 [34]还有一种专司接济鸦片趸船米粮、食物、器物的船只,称为“办艇”。

把鸦片贩到内地去的,多打扮成挑贩广货的商人模样,暗中夹带禁物,随地私售。实力强者更召集人马,“盈箔累笥,载以舟车”, [36]

各地几乎都有总办转售的包买户,人称“小窑口”,散布于各城乡市镇,“其各府、州、县开设烟馆者,类皆奸滑吏役兵丁,勾结故家大族不肖子弟,素有声势,于重门深巷之中,聚众吸食”。 [37]

像其他行业一样,鸦片商们也结帮成派,他们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制定共同的价格,例如在1801和1805年,他们两次抬高了鸦片的价格。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 [38]

数十万人组成的鸦片贩卖大军,除对社会起着毒害作用外,没有任何积极的作用。

外国鸦片烟商的伎俩

以英国人为首的外国鸦片贩子,为尽可能多地攫取利润,他们千方百计地破坏中国政府的禁烟政策,以秘密的或公开的、和平的或武装的方式,把鸦片毒品运入中国。

为了扩大鸦片的销路,外国贩子鼓吹“鸦片无害论”。《澳门新闻纸》的文章说:“都鲁机(即土耳其——引者)之人,食鸦片甚多,人人皆勇壮。在英吉利国之人,食鸦片亦多,并未见变成禽兽。现在英国有一个人,可以为证。如威尔吗科吐食鸦片甚多,一生壮健,寿至八十。” [40]亨脱尔竟然把鸦片的害处说得比烈酒还要小,完全把黑白混淆了。

外国贩子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用金银收买清朝的官吏,使禁烟令无法实行。旗昌洋行的大班亨脱尔曾得意洋洋描述过他的经历:蔷薇号飞剪船装载着300箱鸦片到达南澳岛时,曾遇到两艘中国战船,贩子们便按照规矩,向中国的官员行贿,然后便顺利地把鸦片都解决了。 [41]

外国贩子有时则凭借着先进的船只和优势的武装,进行海盗式的鸦片走私。美国的羚羊号飞剪船,一次从印度运鸦片至中国海面时,先是遭到一艘官船的拦截,殖民者们毫不犹豫地进行攻击;此后当三艘中国官船来增援时,双方经短兵相接后,羚羊号仍然逃脱。接着在一次航行中,遭到缉私船的再次攻击,羚羊号竟撞沉两艘缉私船,这些疯狂的鸦片贩子们甚至将落水溺死的中国水手悬挂在桁端,“以示警告”。 [42]

外国殖民者有时也采取直接破坏的手段。如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清政府要求搜查商船并命令外国鸦片船订立“不售鸦片”的字据时,东印度公司便通令属下船只,坚决拒绝。道光十七年(1837年)11月,英国人查顿提出:“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派遣更多的武装的欧洲船只到沿海去兜售烟。” [43]次年,英国竟出动军舰到广州示威。

清道光年间,当中国政府实行有实际措施的严厉禁烟后,英国的商人鼓动政府为维护鸦片的走私贸易,也是为了维护自由地向中国输出英国的工业品,不惜挑起战争;因此,鸦片战争是处于工业资本主义阶段的英国资产阶级向外经济扩张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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