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的鸦片断禁政策

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逐渐占领了中国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日军认为推销鸦片既可牟利,又可磨灭中国人的抗日斗志,因此丧心病狂地实行毒化政策,勒种罂粟,输入毒品,鼓励甚至胁迫占领区内的中国居民吸食毒品,他们称鸦片为“宣抚物资”,将鸦片烟鬼视为“大大的良民”,以诱使人们为“安全感”而去吸毒。另外,战争的持续进行,使日本的财政严重恶化,在1936年的财政总支出中,军费达47.2%,而到1942年,军费高达77.2%。为弥补财政赤字,日本便在占领区勒种罂粟,贩卖鸦片,把鸦片的生产与贩卖作为“以战养战”的手段之一,从而将毒品泛滥推向了新的高潮。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对东北的统治政策有了很大改变。日本认为,在东北的统治已确立,大规模经济掠夺的准备也已完成,今后的目标是将东北建成日本的可靠的战略物资供应地;为此需要大量劳动力和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另外,伪满洲国到处是罂花盛开,招来国际舆论的抨击。这样,原来纵容人们吸毒并聚取财产的鸦片政策,也转变为有阶段的禁烟,尤其强调防止新瘾者的产生,以及对青少年瘾者的矫治。

1937年10月12日,日伪统治者颁布《鸦片麻药断禁方策要纲》,提出从1938年起10年内断禁烟毒。主要内容是:一、将禁烟作为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内容之一,实行“禁烟教化”;二、对25岁以下青少年禁发吸烟许可证,对现有瘾者未登记者严禁吸食,外来瘾者限制进入;三、取消私营零卖所,加强对瘾者的矫治等。为实施断禁,伪满当局强化行政机构,于1940年在伪民生部内设立禁烟总局,取代原来的专卖局,由袁庆濂为局长,日人梅本为副局长。1945年又取消禁烟总局,在伪厚生部内设禁烟司主管烟政。禁烟总局掌管鸦片的统制与断禁,在各地设烟政科、禁烟股,在铁岭、绥化设立烟膏制造厂,将各地的1800个鸦片零卖所改为“管烟所”,将戒烟所改为康生院。

首先缩减罂粟种植面积。鉴于伪三江省和吉林省的罂粟和烟膏经常被抗日联军所铲除焚毁,故从1937年春始,重新确定伪兴安西省为鸦片种植区, [21]其余地区为禁种区。

伪满各地罂粟种植概况

伪满各地罂粟种植概况

资料来源:满洲帝国政府编:《满洲建国十年史》,东京原书房1969年版,第109—110页。

上表只是“满洲国”当局的官方统计,其实伪满洲国各地的罂粟栽培仍然十分严重。

伪满洲国罂粟种植概况(单位:顷)

年 份 种植面积
1932 7000
1937 6000
1938 5900
1939 5400
1940 5300
1941 5200
1942 5000
共计 39800

资料来源:王承礼主编:《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524页。

到1940年伪满洲的鸦片种植面积约已下降到5300顷,1942年更降至5000顷。鸦片产量下降后,日伪当局为了满足市场需要,也从国外进口鸦片。如1938年,仅一次就从伊朗进口1500箱。从1939年起,罂粟栽培限于热河省和兴安西省,其他省区禁止种烟,但实际上伪满地区种植罂粟还是很普遍的。热河指定种烟的就有朝阳、阜新、绥东、开鲁、林东、赤峰、建平、围场、凌源、平泉、承德、滦平、丰宁、青龙等16个县。

为生产烟膏,1940年1月,日伪在铁岭、绥化等地增设烟膏制造厂,强化各省的专卖署、县专卖局及下属的分局或分驻所。 [22]

由此可见,日伪所实施的鸦片政策,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东北进行殖民统治和掠夺的总政策的组成部分。日伪一方面为了掠夺人民财富,毒害东北人民,实行鸦片统制政策;另一方面,要让东北成为其巩固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强化殖民统治,又实施了鸦片断禁政策。本来鸦片的统制可有利于鸦片的断禁,可以避免鸦片的自由生产和贩卖,但由于鸦片的生产和贩卖又是掠夺和毒害中国人民的重要手段,如果彻底断禁,则将使其掠夺政策受到影响。因而决定了伪满洲国的鸦片政策的本质是贩烟掠夺,禁止则是表面的、暂时的和虚伪的。

伪满的鸦片瘾者

为戒除烟毒,伪满当局最初设有10所康生院,其中的2所为“国立”,其余为“地方国营”。自《鸦片麻药断禁方策要纲》颁布后,各地纷纷成立各种类型的康生院。到1941年,康生院已达到189个,收容瘾者12370人。1942年康生院增加到200余个,收容矫治人数达196314人。

各康生院的治疗方法不尽相同。但从1943年起由于伪满当局以100万元购买了大阪制药会社的治疗烟瘾的专利——“东光剂”,各地的康生院遂相继采纳这种救瘾剂进行治疗。经过断禁政策的实施,鸦片瘾者的登记人数有所下降。

伪满洲国鸦片瘾者的登记人数表

年 份 鸦片瘾者登记数
1937 811005
1938 700235
1939 566339
1940 410490
1941 460734
1942 506938
1943 468360

资料来源:1940年《民生年鉴》,第103页;《满洲建国十年史》,第274页。

从该表来看,1937年登记的瘾者为81万人,次年开始有所降。尽管有些轻微的瘾者没有登记,但这一数字也多少表明断禁政策推行后,鸦片瘾者是有所减少的。而事实上伪满的瘾者数量要比统计数字高得多,如日军资料估计:“三千万民众中有百分之三吸食鸦片,其数约达九十万人。” [25]

1938年1月21日,伪满在中央和地方成立禁烟促进委员会,由有关的官署、协和会及民间绅士组成。每个禁促会设有常会,下设矫治、管理、教化和取缔四科。其职能是对禁烟进行调查研究、审议立案、提出建议,为行政机构提供咨询。禁促会还利用学校青少年团及宗教、道德团体和新闻、杂志、电影、戏剧、演讲等进行宣传。1939年底,日伪又在各地设立禁烟协会。

禁烟虽有些效果,但烟毒远没有肃清。这种鸦片统制政策,实质是将私卖变为公卖;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公开的贩毒,不仅掠夺了难以估算的财产,而且使东北人民蒙受了巨大的身心危害。从1939年到1944年,伪满地区因鸦片中毒而死亡的人数达74000人。仅据哈尔滨卫生局的资料,1937年1月至7月间,在该城区内发现的因吸毒品致死的无主尸体就有1993具。 [27]

日伪不仅对汉族青年进行毒害,还把毒品推销到少数民族地区。伪禁烟专署伙同日商将鸦片运到鄂伦春人居住区,在呼玛县,日伪宣布凡20岁以上的鄂伦春人每人每月可领到20份鸦片(约6钱),有的地方一天就供给3份,从而导致很多鄂伦春人染上烟瘾。此后,日伪以鸦片来换取鄂伦春人所猎得的珍贵皮毛,从而完全控制了鄂伦春人的贸易。而在鸦片的毒害下,不少鄂伦春人因鸦片瘾而失去劳动能力,冻死或饿死;其死亡率远远高于出生率,整个民族处于濒临灭绝的悲惨境地。 [28]

伪满虽号称实行鸦片断禁政策,实际上直到日本战败为止,鸦片并未断禁。相反,鸦片收入一直是伪满当局的重要收入来源。其手法之一就是低进高出。纯度90%鸦片的收购价格,1945年为1933年的2.4倍,而销售价格则上涨了2.75倍;销售价与收购价之比,1933年为38,1945年竟为62.5,由此可见鸦片利润之高。伪满的鸦片收入是相当高的,如1939年,其鸦片收入达3393.2万元,占伪满财政收入的5.6%,占专卖税的50%;1940年的鸦片收入更高达12600万元。

伪满成了东亚鸦片的供应基地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由于战场的扩大,麻醉品的需要量剧增,因此于1942年8月在东京召开大东亚鸦片会议,决定伪满洲国和伪蒙疆作为鸦片生产基地,负责供应整个东亚地区的鸦片需要。该会议决议指出:“大东亚的鸦片政策,是在日本国领导之下,以恢复鸦片战争前的状态为目标,并以长期计划进行拯救为其指导方针。而且,为使上述政策符合实际并能稳步实行起见,大东亚各地的需要务必在最小限度内自给自足,由满洲国和蒙疆生产并保证供应大东亚各地区所需鸦片。” [30]。于是,伪政权立即决定扩大罂粟种植面积。不仅热河省已减种的又恢复,而且,在奉天、吉林、四平三省也逐年扩种。

三省罂粟种植概况(单位:顷)

年 份 奉 天 吉 林 四 平
1942 500 500 300
1943 700 700 500
1944 1000 1000 700
1945 1500 1500 1000

资料来源:王承礼:《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第525页。

实际上,到1934年后,除了南满洲、北满、安奉铁路沿线以外,“东北几乎弄得遍地罂花”了。 [33],除本地消费约100万两以外,其余多走私运往伪满各地和华北等地了。

伪满为了实现建设鸦片基地的目的,驱赶千百万农民改种罂粟,人民所受剥削罄竹难书。农民刘德纲1942年被勒种罂粟5亩,每亩须交鸦片20两。恰遇该年雨水过多,淹死4亩烟苗,最后难完成,县烟政科派人毒打刘本人和他的祖父、母亲,有孕在身的刘妻惨遭灌凉水等毒刑,患病而死。 [35]

为了完成日本提出的伪满作为鸦片出口基地的任务,同时也为了获得大量财富,日伪不仅在东北境内搞鸦片交易,而且还将大量鸦片运往关内和日本国内。热河的鸦片每年有数百万两流入华北。关东军为获取华银券(当时华北的伪币),就以第四课为中心,操纵鸦片的走私。他们曾将3吨鸦片运至上海,与日本驻沪舰队交换物资。 [40]

由此,伪满当局获得大量金钱。如1944年禁烟总局的收入就达3亿多元 [42]

战后远东军事法庭判决书指出:“日本从事麻药交易的真正目的,不仅是要腐化中国人民,并且有比这更为阴险的性质。”这就是“把满洲所栽培的以及朝鲜与其他地方输入的鸦片,在满洲精制后,再运往世界各地” [43]

蒙疆地区的“杨贵妃”

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后,由于日军占领地扩大了,日本侵略者决定继续发展蒙疆地区的鸦片生产,并将蒙疆的鸦片运往占领地。

战时日本对蒙疆地区的鸦片政策和蒙疆的鸦片生产经历了几个时期。

1937—1938年是日本蒙疆鸦片政策的形成时期。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决定将蒙疆建设成为日本势力圈的鸦片供应地,而要求蒙疆三个伪政权继续勒种罂粟。日本侵略者将罂粟称为“杨贵妃”。但1937年由于处于战争初期,鸦片生产并没有多大起色。1938年才有所发展,是年蒙疆地区共生产鸦片560万两;其中晋北60万两,察南250万两,内蒙古870万两。 [44]

根据日本的指令蒙疆输出的鸦片共计9854799两(合354800公斤),其中除少量(946739两)向伪满洲国出口外,主要部分8908040两向北京、天津输出,占90.4%。 [45]鸦片的出口在蒙疆伪政权的总出口金额中占有极大的比例。从表中可见,蒙疆的鸦片出口在两年中增加了近一倍。

蒙疆地区鸦片输出与商品总输出的比例(单位:日元)

年 份 鸦片输出 商品总输出 鸦片在商品总输出中的比例
1936 2200万 11950万 18.4%
1938 4382万 10839万 41%

1939—1942年,日本在蒙疆实施鸦片专卖制度。1939年蒙疆三个傀儡政权合并为“蒙疆联合自治政府”。4月,日本蒙疆联合委员会制定《阿片政策施行要纲案》,认为蒙疆即是鸦片生产地,又是鸦片转运地;为适应伪满洲国和北京政府,应该在蒙疆三地实现一元化的阿片政策。为确保扩大鸦片生产,6月6日起,公布《暂行阿片管理令》《土药公司法》等一系列法令,实行由以下环节构成的鸦片专卖制度:罂粟种植者—蒙疆土药股份有限公司—清查处—鸦片配给人—鸦片吸食者。

首先蒙疆联合委员会设立清查总署,傀儡政府内设立禁烟科,负责鸦片事宜。在指定地域内,勒逼农民种植“杨贵妃”,并收取禁烟特税。烟农所收的鸦片由土药公司收买,土药公司是蒙疆政权的国策公司,它利用原鸦片商组织和资本,总资本150万日元。总公司设在张家口,并在厚和、张北、崇礼、兴和、多伦、集宁、托克托、萨拉齐、包头、丰镇等地设立分公司。鸦片的分配由清查总署担当,清查总署指定原鸦片膏商为配给人,并收取营业税。日伪采用公司制,原是为了激发蒙疆地区鸦片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热情,但由于鸦片征收价格过低,结果导致1939年鸦片的收购和销售量跌至低谷。

1940年日本放弃公司制而改用组合制。所谓组合制,就是按照组合员的鸦片收购成绩,允许给予组合员一定比例的蒙疆以外地区贩售权的经营方式。这一新措施对提高鸦片收购数量起了很大作用,组合制一直维持到1942年。蒙疆伪政权出于财政上的需求,调整了鸦片专卖价格,并使鸦片生产区以外的贩售逐渐转变为官方主导的方式,由于这种倾向增加政府收入而影响了鸦片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积极性,因此烟农们仍设法将鸦片通过地下渠道而贩往京、津地区,以牟高利,从而造成鸦片收购量在1942年再次降低。

1939—1942年蒙疆各区鸦片收购概况

1939—1942年蒙疆各区鸦片收购概况

备注:1.根据朴橿:《日本の中国侵略とァヘン》,第24页。
2.A为完成预期生产量的比率,B是完成与预期收购量的比率。

尽管面临诸多的困难,但日本为了支撑战争的扩大进行,仍一再坚持提高鸦片收入在蒙疆财政中的比重。1942年日本兴亚院决定扩大蒙疆的罂粟种植和鸦片输出,以保证每年能向日本控制区输出1000万两鸦片。但是,由于以下原因,使1943年以后的蒙疆鸦片生产出现了衰退。第一,鸦片的收购价格仍过低,如官方的鸦片收购价格每两为8.20元,而走私价格可达每两19.75元,这样烟农自然要追求高价而设法走私。第二,粮食价格过高,使烟农的鸦片利润化为乌有,因而对种罂粟也失去了兴趣。第三,种植罂粟要缴极高的税额,它通常是种植高粱的3.2倍和小麦的2.4倍,此外,种罂粟还要缴纳各种摊派。第四,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对日伪的打击,使蒙疆的鸦片生产有所萎缩。

这样,自1942年后,蒙疆地区的鸦片进入了低潮时期。

华北日益严重的毒况

1937年12月,在日军的策划下,成立了以王克敏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辖四省三市。为搜刮鸦片烟税,伪临时政府成立华北禁烟总局,各省设有禁烟局共九处,县设分局或办事处或分驻所 [46]。当然和其他的傀儡政权一样,烟政也是由日军控制的。

北平原来白面(海洛因)已十分严重,日军占领后,首先将毒品犯人全部释放,贩毒因此大兴。在日军的纵容和控制下,韩国人几乎控制了该城的毒业。到1939年3月,该城的烟馆已达500多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和红丸随处可见。原东方饭店的韩国经理车阴轩在1939年夏曾对韩国毒枭金井川、崔松茂等宣称:“大日本帝国的意图是要求我们通力合作,要让所有的北平人都抽上白面儿,使他们的体力慢慢衰退,意志消沉,成为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废物,真正变成坐以待毙的亡国奴。” [48]

天津仍是重要的毒品枢纽之一。日军占领华北后,日本浪人的贩毒极为猖獗。他们有的开设工厂制造海洛因和吗啡;有的在洋行或药店贩售各种毒品。青帮头目袁文会,成立“会德号”,搜集情报,还收编土匪无赖,组织“袁部队”,专事清乡和贩毒。 [49]天津是个拥有众多瘾君子的港口城市,甚至两三岁的孩子也染有吗啡瘾。在寒冷的冬季,每天都有因毒发而倒毙的尸体。到1945年8月,该市有烟馆180家、土行30家,平均日销鸦片4万两,吸鸦片的人数达15万人。

1939年11月13日,青岛伪政权颁布《警察局取缔膏店暂行规则》称:“各膏店营业时间,为每日午前六时起至午后十一时半止,午后十二时一律熄灯。” [50]营业时间长达18小时,而所谓的取缔,只是指取缔违法营业如逾时营业、雇用女招待、留宿吸客等,根本不是禁烟。

1937年11月日军占领安阳后,收买一批民族败类成立“河南省自治政府”,主席为肖瑞臣。首先在开封建立禁烟局,在商丘和新乡设办事处,各县设禁烟局或禁烟所。日军在河南占领区施行毒化政策,制造和贩卖毒品。制造毒品方面包括强迫农民种大烟和建立制毒厂。河南伪政权初规定安阳、汤阴、武安、临漳(今属河北)、浚县、孟县、清化、鹿邑等8县为罂粟种植区,共栽种6万余亩,每亩交8元罚金;后来日占区扩大,日军又强迫襄城、宝丰、鲁山、舞阳、叶县、许昌、陕县等8县种鸦片,所植面积达耕地总面积的30%。

河南8县罂粟种植面积统计

河南8县罂粟种植面积统计

资料来源:《河南省政府1942年3月11日和6月29日呈文》,转引自王德溥:《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内使用麻醉毒品戕害中国人民的罪行》,《民国档案》,1994年第1期。

鸦片收割后,日军规定农民不准私售,必须将鸦片卖给指定的机构,再集中到中心城市,作为制造吗啡、海洛因的原料。日伪在河南各地设有制毒厂,最著名的就是博爱的忠河公司。该公司每天可生产红丸5000袋,每袋装红丸10000粒,每袋售价达3万元,每日可得5000万元。毒品制成后,便分运豫北、晋南销售。在日占区,毒品经销店可谓星罗棋布,无处不在。在洛阳,同益货栈和道义商栈是颇为有名的商栈,专门经营收购鸦片并贩卖毒品。日军每占领一地就利用日本浪人和朝鲜人,在县城、乡镇开设纸烟店,实际是销售毒品。白面、红丸、小磨、砂子等毒品充斥市场,人人皆知。在黄河的百里渡口上,到处是日本人、朝鲜人的洋行、药房和汉奸开设的大烟馆。重压下农民苦不堪言,一般种一亩罂粟须交税金150元,在日伪的放纵下,吸毒人口增多,伪省长陈静斋、秘书长孙思仿、建设厅厅长岳迹樵等均是烟瘾极大的黑籍人物。 [51]

在战前,日本人已在山西经营贩毒业了。日军占领后,山西成为日本用毒品毒害中国人民最猖獗的地方之一。据统计,1939年,晋北的罂粟面积超过1万亩,1940年大同等12县的罂粟种植面积为16万亩。1942年此处鸦片产量达2369000两。以后罂粟种植面积仍在增加,仅太古县就种了6000亩。烟馆充斥山西城乡,无论如何偏僻的乡村,都能买到鸦片、吗啡和海洛因,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居民成了瘾君子,80%的伪政权的公务员都吸食鸦片,甚至不满9岁的小孩也出没于烟馆。 [52]

1937年10月,日军占领包头,次年指使伪军开设俱乐部,大开烟赌。伪军军官郭玉书在哥老会郗孝同的配合下,在东前街洋井院(今东汉区解放路17号)设立东俱乐部;在神庙街“天德源”后院(今东汉区和平戏园)设立西俱乐部。里面上演低级黄色戏曲,各种赌具齐备,并免费提供大烟和海洛因,每日进出的赌徒有1200人,其中90%有毒瘾。这两个俱乐部经营近8年榨取钱财在4000万元以上;因吸毒和赌博而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 [56]

在察哈尔,日军的财政来源之一是鸦片烟税,为得到更多的钱财,日军广泛推广罂粟的种植。鸦片管制总局的职能就是负责清丈烟地,视察烟苗,征收烟税,收购鸦片等。在1942年,除怀来县外,所有的县均大面积种罂粟。仅南插种烟区,罂粟面积就达50万亩。所购鸦片大多运往上海。在绥远,1941年仅归绥、陕霸、包头、托克托和清水河等5县就种烟60万亩。所有鸦片均要交给禁烟局。鸦片在绥远成了一种社会必需品,被日伪广泛地用于宴会、馈赠、节日庆贺等活动。 [57]

汪伪政权的“禁烟”

汪伪政府成立之初不设禁烟委员会,只有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1939年5月1日,在上海成立戒烟总局,局长章骏,由内政部管辖。后改伪军事委员会禁烟总监署、禁烟总局,陈秋实为局长。然后在各地成立地方戒烟局和烟毒售吸场所。1941年11月12日,汪记国民党第六次大会期间,汪精卫提出发动新国民运动,此后成立以汪精卫为首的新运会总会。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7—9人。其职掌主要是童子军、青年团、青年模范团等,也兼宣传禁烟禁赌。名义上日汪管区实行禁烟,伪行政院曾颁布《关于禁烟治罪暂行条例》《禁毒治罪暂行条例》等所谓法令。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决,由军委会、行政院及华北政务委员会分别饬全国各省市分期禁种或绝对禁种;并进行烟民登记,设置戒烟戒毒设施;军委会对烟贩进行审判。 [59]

但是,汪伪政权本身就是一个成分复杂的混合体,其中的大部分人抱着只要有钱可捞,什么都做得的信念做事。因此,他们视鸦片为税收的一大来源,推行鸦片不遗余力。除开设土行烟馆需要纳税外,连烟民也要重新登记,领办执照,每照收费150元,后至600元。为大力推行毒化政策,汪伪干脆取消了“六三禁烟日”。

汪伪管辖的城市成了毒品泛滥的海洋,像镇江,毒品由日本洋行华中振兴公司等垄断,几乎每条街都设有变相的烟馆“谈话室”。安徽亳县城内,从北门到南门的大街上,到处是日本人开设的海洛因商店,因此吸毒者日众,据统计因成瘾破产、流浪街头的,仅城关一地就有1200人;学会制造海洛因技术并以此为业者,有500余家;一条南京巷住户48家,其中有46人制贩毒品。 [60]

尤其在上海,闹市区的曹家渡、静安寺路、九亩地、南阳桥、闸北、沪南等地,无一处不是烟馆林立。特业公会所属的大同行增加到52家,小同行200余家,仅在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一带,就有29家 [63]日军占领广东后,实行毒化、赌化、奴化政策,唆使汉奸大开烟馆赌场,使广东成为罪恶的渊薮。

日军占领一地,就逼使农民栽种罂粟。日军把上海郊区的川沙、南汇两县作为罂粟种植区,规定农作物的比例是“五稻四棉一罂粟”,烟农须把鸦片浆交由禁烟局验质收购。日军占据福建的厦门、壶江等地后,便逼迫农民改种罂粟,金门、五里海开辟为“罂粟示范园”,金门、晋江和广东的南澳各植罂粟达6000亩,被称为种烟模范县。日本人还在厦门成立了华南株式会社,专门设厂制膏,所制毒品多运入福州,由鸦片公卖处负责销售。并在厦门成立公膏专卖局,由台湾总督府派员到厦门主持,倾销满洲土和外国土。日军还指使台湾浪人和当地流氓广开烟馆,并引入女招待和妓女,使福建的社会风气更加恶劣。除此之外,日伪又在广东花县组织“福民堂鸦片生产中心”,大举生产海洛因。

陈公博眼看鸦片专卖有巨利可图,于是在1945年初亲兼禁烟总监,从内务部梅思平手里夺得了鸦片专卖权。

伪海军也染指贩毒。他们持军用物资通行证,所谓的“医疗用品”,就是鸦片、吗啡、海洛因;运气佳时,一次即可成为富翁。伪海军部上海中央海军学校的不少军官也利用军舰走私白面和鸦片。

伪政权的大小官员不仅从毒品中大捞油水,有很多人还是瘾君子。如伪中央储备银行行长钱大櫆的鸦片烟瘾就很大,他在上海愚园路公馆里,特设吸烟室,陈设极其豪华:“红木茶几镶上赤金台面,全套大烟盘、烟具、小茶壶、果盆,全是赤金的。” [64]还有像伪汉口市市长张仁蠡,终日一榻横陈,连日本人也认为他太老朽昏庸了。汪伪军官吸毒成风。稍有能力的伪军官大多清楚日伪来日无多,因此悲观失望,不少人吸鸦片,玩女人,投机,受贿,贪污,醉生梦死。海军学校的中校陈连柯吸毒嫖妓,竟荒淫而死。腐化的风气使沪宁一带日益消沉。

就是在伪政权“首都”的南京,也到处可见鸦片、海洛因等毒品,仅禁烟局设立的鸦片零卖店就达17家,烟民人数远远超过战前,据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贝特司(M.S.Bates)的估计,南京至少有5万人吸食海洛因,而吸食鸦片者更众。 [65]

在此醉生梦死之中,汪伪内部一些企图挽救伪政权恶运的人,利用青年的政治热情,于1943年底发动了三禁运动。是年12月17日,南京方面首先召集各校学生会议,决定严厉实行禁烟、禁舞、禁赌,会后即到各售吸所及舞厅等进行劝导。接着,上海的青少年予以响应,他们组织宣传队,到烟馆赌场要求禁绝。此后,三禁运动波及汪伪其他统治区。但是,这个运动对伪政权的上层几乎不起作用。以上海为例,烟赌娼舞与日伪实权人物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像沪西的娱乐场所本身就是76号特务机关所,因此他们当然不肯主动关门。而且随着末日的临近,他们更加花天酒地,及时行乐。是年圣诞夜,旧官新贵们依然狂吸狂赌狂舞。上海青年万人在12月27日集会再次向汪伪政府和新运会请愿,并到烟馆赌场游说。由于此时日军在太平洋战场节节失利,日军需要汪伪的切实合作,因此为加强汪伪的实力和社会影响,日方承诺在蒙疆等地减少罂粟的种植。1944年4月1日,日方公布《阿片吸烟禁止处理经过事情》,内容为:一、1944年3月,清除在上海的麻醉剂制造厂,枪毙麻醉剂商人曹五成;二、1944年4月起到年末,从蒙疆输入的鸦片为每月平均10万盎司,宏济善堂减少鸦片输入40%;三、阻止鸦片贸易;四、委托在南京、上海等地的公私医院协助禁烟,毒品吸食者登记;五、关闭各种吸烟所,汪伪所征收的鸦片烟税缴给日本大藏大臣。 [66]虽然这个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但由于汪伪控制区鸦片输入的减少,使蒙疆地区的鸦片因销路受阻而萎缩了。

武汉戒烟局的黑幕

武汉历来是鸦片转运中心,日军占领后,日伪即实行寓禁于征的政策,实际上是大量推销烟土和极力扩大毒化范围。1939年初,日伪首先成立武汉市戒烟局,由马行素任局长;下设总务、事务、监理3科。此外,还有武汉市检查所、武汉市土膏公栈、九江戒烟分局和岳阳戒烟分局。日军特务部仅向戒烟局派出一名代表,然实际此人是太上皇。

机构设立后,马行素即根据原来南京国民政府禁烟督导处的特业商户名册,召集他们开会,勒令各户登记领照,准备开业;同时下令将所有的烟土烟膏全部封存,限期补税,标准是每两须交1元日钞。日伪把土膏店分为三类登记收税,一类是土膏行,每季交税1000元;二类是土膏店每季交税100元;第三类是售吸所(烟馆),又根据规模大小,分成甲、乙、丙、丁四级,执照费由几元到几十元。

戒烟局开张后,日伪即运来大量波斯土、印度土制成烟膏发售。但最初阶段却营业呆滞。原来,瘾民们吸惯了云土川膏,对火性大的外国烟土并不习惯。日军见搜刮受阻,当然对马行素极为不满,遂调盐政局局长沈竹痕接替。沈原本是无业游民,贩吗啡出身,对毒业之经营可说颇有心得。沈上台后,千方百计地推行统制政策,严厉打击鸦片走私活动,在武汉城乡遍设售吸所。他还组织鸦片商人建立土膏行店公会和售吸所商业公会,并伙同日军对吸毒者大加鼓励,称吸毒者为良民,对拒吸者反而刁难迫害。在沈竹痕的精心策划下,湖北全省烟毒泛滥,烟民大增,鸦片供不应求,尤其是规定吸户办照除具有吸烟合法身份外,还可起“护身符”作用;外出遇日伪宪警检查,只须出示烟照即可。有此便利之处,经常外出者人人争办烟照;而且由于官土黑市高涨,持吸户照每月可购3两大烟,转手倒卖即可获利;如自己吸一半售一半,等于白吸,这样吸户照登记量大增,日伪从中攫取了无数的金钱。

1940年,汪伪政府成立武汉特别戒烟局,直属于伪中央财政部湘鄂赣财政委员会驻汉特派员管辖。该局规定,凡愿意吸食鸦片者,均可向戒烟局领取户照,凭照可到公卖处购买配价烟土3两。为倾销鸦片,戒烟局又在三镇遍设土膏店、吸烟所,并成立土膏店联合公司,由戒烟局统一发售烟土,从而形成了戒烟局、土膏公司、土膏店、吸烟所推销鸦片的“一条龙”服务。从此被毒化的人口和区域扩大,全市的土膏店达32家、吸烟所100家,每日官土供应量达3万—4万两仍供不应求,1942年增加到10万两,还是一抢而光。原来由于局势日蹙,社会游资将鸦片视为乌金而竞相争购,官土黑市涨60%。连公务员的工资也是用鸦片来支付的,可谓是千古奇闻了。 [69]

沈竹痕主事数年,搜刮无数,仅1941年在武汉一地的鸦片销售量就达635203两,销售总额20644097日元,纯利润为7622436日元。 [73]日伪在武汉实行的7年鸦片毒化活动,才告结束。

毒业奇葩宏济善堂

近代上海一直是中国最大的毒品交易中心。1937年底,日军占领上海后,即开始从毒品中捞钱。1937年底出笼的傀儡政府——上海大道市政府,贴出的第一张通告,竟是征收鸦片烟税,这形象地说明了这类政权的性质与使命。不久后登场的维新政府为争夺鸦片烟税,不惜与其日军主子大动干戈。1938年2月,经日军批准,上海公卖处成立,方达璋、蒲剑英为正副主任,隶属于苏浙皖特税处。日军当然不会将利润丰厚的鸦片烟税拱手让人。驻沪的日海军指挥部派运输船只到东北,将察哈尔和绥远等地的鸦片运至上海,藏于台湾银行。为长期有效地贩毒,日本大使馆和亚洲共荣协会,在日酋楠本的策划下,指使汉奸盛幼庵(人称盛老三),创办宏济善堂,它成为日本设在中国的最大的贩毒机构。

宏济善堂原是大连中国人的慈善团体。1904年日俄战争后,日军恃胜而向中国借得关东州,并特设关东都督府进行管理,因财政拮据而实行鸦片专卖制度。1915年为了避免国际舆论对关东州鸦片专卖的抨击,日本取消了专卖制度,但财政问题仍没有解决,日本遂特许中国人设立慈善团体宏济善堂,这个建在大连的善堂设有事业部、慈善部和禁烟部,尤其这个禁烟部实际并不禁烟,而是日本关东都督府特别指定的鸦片专卖部门,它负有输入鸦片,并且把鸦片贩卖到关东州及其他地区的使命。所得之利润自然作为特别费而缴给关东都督府,关东都督府每年所得的这项“地方杂费”约400万—500万日元。 [75]

中日战争爆发后,日军既要从毒品专卖里捞到好处,又企图遮遮掩掩,因此再次让宏济善堂来充当这一角色。奉陆军省第8课长影佐祯昭大佐的指令,陆军驻上海特务部的楠本实隆大佐(陆士第24期生)通过日本驻华使馆武官的斡旋,选中了日本人里见甫,决定让他负责此项任务。起初,里见甫曾把鸦片工作的重点寄托在了“青帮”老大杜月笙身上,然而,此时的杜月笙却已秘密离开上海前往香港和重庆,此举使得里见甫与杜月笙的约会化为泡影。无奈之下,里见甫只得又推出上海租界内的另一重要人物盛幼庵。

当时,汉奸之间勾心斗角严重,而汪伪政权的财源则日益枯竭,于是日军干脆取消上海公卖处,于1939年批准成立上海宏济善堂,由楠本实隆大佐为顾问,里见甫为理事长 [77]垄断了上海及江南地区的烟毒市场。宏济善堂在华中各地设立400家分店。因为有日军撑腰,连伪政权的禁烟总局也要受其钳制。

战时任职于特务教导队的高野洁后来回忆日军以汉口为鸦片中转站一事说:“我的重要任务是每月去汉口购买鸦片,然后把它运回我兼任县政指导官的湖北省的一个县贩卖。每月总要成交1000两,县里用赚来的钱筹措日本军队的粮秣。” [78]

宏济善堂的鸦片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是利用伪蒙、伪满当局强迫当地人民种植鸦片,从北方如张家口、热河等地买入鸦片;第二是从印度和伊朗购入;第三是来自台湾等地,《宏济善堂纪要》载,1942年6月1日通过日占台湾总督府获得277公斤可卡因,主要是精炼毒品。进口鸦片具体由三井公司操作,1937年12月该公司从伊朗买来鸦片1500箱运至上海, [79]在1938—1940年间又多次购入鸦片。

宏济善堂向三井公司购买鸦片概况

宏济善堂向三井公司购买鸦片概况

资料来源:江口圭一:《日中鸦片战争》,第104页。

上海的烟馆均由宏济善堂供应鸦片,1943年1月据伪府当局统计,上海全市有公开的烟馆235家。仅南市九亩地露香园路周围就有大小土行烟馆百余家之多,尤其是沪西,土店烟馆达到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这些烟馆老板组成特业公会,由盛的亲信蓝芑荪任会长,他们从伪政府那里领取执照,规模大的还雇用日本浪人担任保镖。宏济善堂每天批发3箱鸦片,每箱有160枚鸦片,每枚值132元(12两),后来涨至332元,盛幼庵个人每卖一枚鸦片,加价66元中饱私囊,其资财达2000多万元,居住在上海顶尖的私人花园马立斯别墅(今瑞金宾馆) [80]。因贩毒获利之丰为各业之冠,连76号特子机关头子吴四宝也在沪西开设吗啡制造厂,自己当起了贩毒老板。

除伪满洲国以外的日军占领区的鸦片,都是由日军特务部从宏济善堂转运的,因此,宏济善堂的收入是惊人的。宏济善堂的收益,主要用于填补日本陆军的军费缺口,如情报工作所需,还有一部分用于扶植伪政府,根据里见甫的供认,包括汪精卫伪政权、伪满当局和伪蒙当局。据战后调查,宏济善堂至少赚了2000万美元,这笔巨款交给了日军特务部和兴亚院,在当时,足可以建造一艘航空母舰。 [84]部长罗君强只得照办。

日军统治下的上海风气极坏。1943年,上海登记在册的烟民达20多万人,冬天的清晨,倒毙街头的烟鬼随处可见,人称“路倒尸”。《申报》报道:“烟土公卖总局,统制四郊烟土全沪土行百二十家,毒化政策变本加厉。自某方在沪西实行毒化政策以来,曹家渡一带土行林立,公开售卖烟土,毒氛弥漫全沪。近更变本加厉,烟土来源,完全由某方统制,施行公卖,设公卖总局于虹口并在南市、闸北、浦东、沪西等处,设立四分局,由郑洽记土行主郑士侠、蓝义兴土行主蓝记生为正副总局长,郑传英、江禹门为沪西正副分局长。平日烟土由某方在热河华北一带用兵舰运来,其种类分红土、北土(即热河土)数种。四郊共设大中小土行一百二十家,须领营业执照,大土行每家先缴保证金五万元,中等土行一万元,小土行五千元,先由郑、蓝等垫付保证金一百五十万元,业经凑足付缴某方(闻垫款老板为常州人,盛老三)。大小土行均由郑等一手包办。各区设立公卖分局与土行地点,业经择定,南市在九亩地,闸北天宝里舢板厂新桥北槐,浦东东昌路洋泾等如,沪西仍在曹家渡。各家承销之烟土,由某方交与公卖总局分别供给,据此则沪市毒化蔓延益广矣。” [85]

如今,由于资料缺乏,我们已经很难准确勾勒出抗战时期日军上海贩毒的分布区域,只能从一些零星的地方志资料中了解到当时毒域之广、毒害之深。《虹口区志》记载:“民国三十三年八月,伪虹口警察分局抄报的出售毒品和供人吸食毒品户,达41户(处),其中业主中国人29户、朝鲜人12户。”《卢湾区志》记载:“沦陷时期,盛幼庵投靠侵华日军,于其宅(今瑞金宾馆北楼)设立专售毒品的宏济善堂,网罗杜月笙的徒弟罗洪义、徒孙蓝芑荪等贩运,蓝芑荪勾结其师法捕房外勤股一等督察任文桢,与侵华日军沪南宪兵队长杉原中佐,每天11时到15时运毒品至法租界销售。据《文献》杂志披露,民国二十七年十月至二十八年二月,在兰馨里(今自忠路112弄)、新新里、西门路永福里、恺自尔路(今金陵中路)、贝勒路(今黄陂南路)、敏体尼荫路(今西藏南路)等处,均屡有烟毒案发生。”《闵行区志》记载:“汪伪时期闵行镇有烟馆10余家。”《川沙县志》记载:“日军侵占时期,公开倾销毒品,吸毒场所到处可见,洋泾一地就有烟馆41处。”仅小小的洋泾一地就有41个烟馆,可见毒雾之炽。《宝山县志》记载:“‘八一三’后沦陷期间,烟毒成为合法商品,烟馆遍布各城镇,不少人吸毒成瘾,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除了贩卖毒品,据《川沙县志》记载:“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汪伪‘兴亚建国军’在横沙岛强迫三千多农户种植罂粟。”

确实的史料记载,能够告诉我们上海沦陷后毒品泛滥的惨状,除此之外,目睹、亲身经历的证人的证词也无可辩驳地展现着历史的真相,下面就是来自于东京审判的奎尔证人(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官员)的证词:

萨顿检察官:日军占领前,在上海地区,公然买鸦片的情况,有,还是没有?

奎尔证人:根本没有。因为……在严厉的法律下,上海的人们不愿冒着被处以非常严厉刑罚的危险。……如果做这种买卖的话,有的会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

萨顿:日军占领以后,有关鸦片的状况,在上海地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奎尔:状况恶化了。……1938年10月前后,日本官宪及傀儡政权的官吏之间,就有关设置鸦片局或专卖机关的问题,进行了交涉。……交涉的事项之一,就是在上海西部,设置2处鸦片吸食所。……条件之一是这些鸦片吸食所每家应有20名鸦片贩卖者……。1939年初前后,在公共租界外,向人民贩卖鸦片的贩卖所开始一个接一个出现了。

萨顿:你知道宏济善堂吗?

奎尔:宏济善堂是1939年5月建立的组织,是为分配上海地区的鸦片而设立的组织。

萨顿:他们是怎样活动的?请简单介绍一下。

奎尔:就我的职务上所知,在上海,鸦片几乎肯定是由日本的船输送来的。这些船到了上海,就在日本方面的码头上卸货。……鸦片就是从这些码头运到仓库的。然后,是从那里弄到鸦片贩卖所去的。

萨顿:日本占领以前,上海地区麻醉品……的贩卖情况如何?

奎尔:1938年以前,在上海没有看到过大量的麻醉品。关于麻醉品,中国人有个习惯,就是吸食红色块状的鸦片,它是由鸦片的渣滓、海洛因、糖精以及染色的药做成的。但是,这种习惯被逐渐清除,到1938年至1939年前后,已经很难看到。

但是,就在这年以后,海洛因的数量逐渐多了起来。 [86]

在上海,几乎所有地方都是日军贩卖毒品所染指的区域,足可见日军贩毒之猖狂,上海这座城市,又一次陷入了毒品的汪洋之中。

日军的毒化政策

日军每到一地便实施毒化政策,将毒品作为毒害人民的工具,从中榨取中国人民的血汗。1942年5月,日军占领滇西龙陵,也立即实行毒化政策。龙陵原是产烟区,但此时已经基本禁绝,昔日种植罂粟之地已改种了豆麦菜黍。日军占领后,即宣布逃难者如能返回即奖励栽种罂粟,不收任何捐税。接着,日军命令伪县政府,强迫民众大量栽种罂粟,并以粮油与烟民换大烟。于是,民众无可奈何,只能赖鸦片为生。据统计,一般民众经济上80%靠鸦片维持。日伪收取大烟时,要被伪县政府抽收20%烟税。一切均以鸦片作等价之物,如日伪征用役夫,也以鸦片充工钱,在这样的烟风毒雾之下,很多青年学会了吸毒。 [87]

日军占领香港后,一面标榜严厉禁毒,废除英、美带入中国的恶习;一面却推行鸦片专卖制度,以搜刮民脂。垄断港岛鸦片专卖的是日侨经营的裕祯公司,由于鸦片来源短缺,故烟膏价格高昂。据说日本的香港总督矶谷廉介也通过汪伪政府参与倒卖鸦片,以谋暴利。 [88]

战争期间,日本为提高鸦片产量,曾派遣被称为日本“鸦片王”的二反长音藏到伪满洲、蒙疆各地,检测鸦片的吗啡含量,指导如何提高鸦片产量,二反长音藏还被亲日的蒙奸德王聘为顾问。 [89]

日军占领下的地区,无论是何地,宏济善堂、戒烟总局之类机构均获得了高额利润。

1937年11月,“八一三”淞沪抗战经三个月激战后,日军占领上海,此后南京等地也相继沦陷。与此同时,由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使得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计划破产,日军不得不以更多军队和军费开支投入中国战场。为此,日本在华中地区推行了“以毒养战”的政策。上海是当时最大的毒品集散地,也是日本开辟华中毒品贩卖市场的中心。据档案资料的记载,“八一三”抗战之后,日军在上海最早设立的贩毒机关就是上海公卖处,成立于1938年2月,参与这项事务的中国人有盛幼庵、蒲剑英、方达璋等。这一公卖处的实际主持者是日军上海特务部机关长楠本实隆。对于这一公卖处的具体情况,在1940年12月2日,蒲剑英呈伪上海市市长的一份文件里有着详细的记载:“谨略者,窃按沪上特货之承销,战前早已实行多年,而战事发生后之民国二十七年二月间,由蒲剑英、方达璋、盛幼庵等发起,召集土商公呈友军军部所委苏、浙、皖特税处批准筹备,奉处长陈奇谋令,委方达璋为上海公卖处正主任,蒲剑英为副主任,盛幼庵者居间幕后,专负交际之责。经过四月余,遂在沪西正式发货出售。参加土商均系前沪南出售零膏之大埔帮,其经济雄厚之潮帮不与焉。当时特税处冀其速成,乃特许免费登记给照之土商十户,旋增征费登记者六户,继又增至二十户,最后增至共计三十二户。其登记费初为每户五百元,后至二千元,其手续费初为万元,后至三万元,保证金每户二万元,且由盛幼庵指定上海公卖处营业科长蓝芑荪为公会会长,日向宏济善堂领销红土三箱,每箱计有一百六十枚,每枚十二两,计每枚官价三百三十元,但初办时,由特税处发货,每枚包括印花及手续费不过一百三十二元,外加盛幼庵名下费用若干,每枚也仅一百七十元而已。其后金价高涨,在盛幼庵操纵之下,最后遂有上开三百三十二元之价格,然尚须由盛幼庵增加其个人利益每枚六十六元后,始归土商分配承销,则市上价格,开从来未有之新纪录,良有以也。盖该宏济善堂与公会间尚有居间之盛幼庵介乎其中,乃成今兹状态。不特此也,盛幼庵根基初定,即设计排挤,于是有裁撤公卖处之命,剑英幸得洁身引退。继将苏、浙、皖特税处改组为宏济善堂,专司征税发货。斯时惟盛幼庵名义得向宏济善堂领货,惟蓝芑荪有权支配,操纵之势已成,私囊之入纷纷,闻幼庵已富至二千万元以上。” [90]这份档案不仅反映了上海公卖处的内幕,也引出了日军在华中地区最大的贩毒机关——华中宏济善堂的创建过程,据蒲剑英所言,宏济善堂是盛幼庵设计排挤、裁撤公卖处,由苏浙皖特税处改组而成的。实际上,随着日军战事的推进,仅有的上海公卖处已经不能满足日军庞大经济开支的需要,华中宏济善堂的设立是日军在华中地区实行毒化政策的重要据点。与此同时,从这份档案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上海公卖处时期,盛幼庵这位清末豪门盛宣怀的侄子(因排行老三,又被称为盛老三)不仅为自己聚敛不少钱财,而且也建立起与日军的密切关系,成为日后华中宏济善堂助纣为虐的关键人物。

1939年6月,华中宏济善堂总部在上海虹口设立,由盛幼庵任理事长,担任副理事长的是日本人里见甫。里见甫早年毕业于设在上海的日本东业同文书院,毕业后的里见甫经由院长根津一的介绍,任职于四川省特种贸易会社的新利洋行。后在同文书院学友的帮助下,进入了天津的京津日日新闻社,开始作为新闻记者的生涯。九一八事变后,里见甫北上奉天(今沈阳),在奉天关东军第四课中担任宣传工作,创建了“满洲国通讯社”,简称“国通社”。在此过程中,里见甫也逐渐得到日本军方的看重。其后,里见甫还化名李鸣在天津创办了《庸报》,由于多年在中国的生活与工作,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通。1937年10月,里见甫在影佐祯昭的推荐下,到上海负责鸦片贩卖工作。实际上,“在中国的鸦片、麻药交易是由同日军特务机构一体化的兴亚院驻各地机构一手独揽的”。 [91]之后,宏济善堂相继在上海、南京等地设立了地方宏济善堂,从而建立起了华中宏济善堂的网络体系。

关于华中宏济善堂的运作体系,《华中宏济善堂设立纲要》规定:“华中宏济善堂由向在上海经营鸦片批发业之商人中资本充裕者组织之”,并且“限定十名以内”,每个烟商各提缴20万元法币保证金。宏济善堂总部的主要业务是采办各类毒品,并将毒品运售到地方宏济善堂。地方宏济善堂则由“该地方经营鸦片之商人中资力充裕者组织之”,“限定五名以内”。加入宏济善堂总部的中央土行,以戒烟总局核定之烟土售价加收每法币一元取八分的手续费售给地方宏济善堂的土膏行。 [94]

由宏济善堂售出的烟土,必须贴上禁烟总局的特税印花,盖有“宏总验讫”印戳,才被视为官土。各级伪政权对于这些烟土必须准予放行。就此问题,禁烟总局曾特别致函上海特别市政府:“迳启者,案据华中宏济善堂呈称,宏济善堂所售盖印官土屡被警察局扣留,特请备文交涉,并检同暂用印花式样及戳记图式,恳请迅予转发各查辑机关,嗣后如见有该项印花及戳记之官土,不得任意扣留,以恤商艰等情。附呈印花式样及戳记图式。据此,查戒烟条例自奉行政院公布施行后,所有运售烟土之土膏行店,业经敝局严加审核,凡准予营业者均发给特许执照为凭,并规定于纳税后逐件实贴印花,以资证明而便查辑各在案。兹据华中宏济善堂呈送印花式样前来,相应检同该项印花五十纸,函送贵市府,请烦查照转饬所属各局队一体查明。嗣后于检查烟土时验明已贴该项印花者,即予放行,如有未贴印花者,即属私土,仍请照章查扣,移送敝局估价变卖,提奖充赏。事关法令,尚祈惠予协助。至纫公谊。” [97]

宏济善堂如此堂而皇之地贩卖毒品,在华中地区掠夺了大量的资金,有关华中宏济善堂的收入问题,有不少零星的资料透露了这方面的情况。如报道披露:“仅1941年一年,它就向沦陷区的中国人卖出了222吨鸦片,获利3亿元(伪储备券),而当时南京汪精卫傀儡政权一年的预算,也不过这个数字。” [100]

惊人的毒品贩卖收益,使得染指这一交易的盛幼庵,成为当时上海滩富甲一方的人物,他搬进了当时上海最大、最漂亮的私家花园——马立斯花园(今瑞金宾馆),并雇了日本宪兵做保镖,看守大门。1944年,盛幼庵70大寿时,曾大摆宴席,并邀请南北名伶大唱堂会,连演3天3夜。 [101]

华中宏济善堂从1939年6月设立,到1944年4月结束,前后存在了5年时间,华中宏济善堂不仅通过贩卖鸦片的方式掠夺中国人的大量资金,同时,也使鸦片泛滥到了惊人的地步,仅上海一地因吸食烟毒而破产的商民即逾万户。[102]它使得中国“二年禁烟,六年禁毒”计划的成效付之一炬,更多地流毒侵害了中国人民的身心。

英国人弗莱彻(R.Fletcher)曾揭露说:“1937年日本占领的众多中国城市里,鸦片和海洛因交易公开进行,烟馆和海洛因沙龙接连出现,鼓励开办烟馆、沙龙的办法五花八门,没钱买烟之穷人可赊账吸食。只要想吸食鸦片,到处可以得到支持。日本‘鸦片贸易总行’在各地有分支机构,实际上遍布各地。日本人的报纸充满广告,鼓励鸦片销售,他们把鸦片叫作‘长寿丸’。在各家鸦片销售点门前,烟瘾者排长队,等候购买他们所需的麻醉毒品,这些人都是由日本警察引导来的。普通烟卷是由浸泡海洛因的烟叶制成,凡吸这样烟卷的人自然会染上吸食鸦片之习惯。含有毒品成分之药物几乎每个乡村都有销售,但他们都标榜此药可以治愈肺病。妓院和舞厅是最易销售鸦片的地方。烟瘾者得到鸦片如同我们在上午得到牛奶和报纸一样,只要他们有鸦片和提炼物,就不会一蹶不振。中国劳工之薪饷以鸦片替代。所有这些勾当都是日本人或朝鲜浪人所为,他们与日方政府有密切的关系,享有特权。” [103]

日伪统治时期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正如战后江苏高等法院在对陈公博的起诉书中所指出的:“抗战军兴,各地区之沦陷于敌寇者,范围甚广。敌寇在其占领区以内,实施麻醉政策,大量贩卖毒品。伪南京政府不设法制止,乃从而抽收捐款,容许各地开设烟馆,公然吸食。据三月十四日上海《新闻报》所载,在沦陷区内吸食毒品者,数在三千万人以上。” [106]

日军不仅用毒品去毒害中国人民,而且,也把它作为兴奋剂,去刺激其军队的士气。到战争后期,日本军阀为刺激日军的战力,除军妓以外,还以毒品辅助。1943年后,东方战场形势逆转,日军败象已露,为鼓舞士气,加紧生产,军方从中国输入鸦片等原料,制成各种毒品,向军民提供。在军工厂,日军向每个工人配发“猫眼锭”这种含有安非他命的药丸,服后能使人精神振奋,以生产更多的军需品。在前线,军方向特攻队员提供兴奋剂,使这些发动自杀性攻击的“神风队”员产生幻觉,从容赴死。这种兴奋剂因此而被称为“突击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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