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由于边境的开放,外资引进,人员交往急速增加,这些条件使得境外贩毒集团意识到有机可乘。再加上东南亚各国对金三角贩毒集团的打击,使得他们实施北上战略,于是,中国再度出现毒品问题。一些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追求享乐和刺激,吸食毒品。不仅传统毒品泛滥,新型毒品更是迅速蔓延。

中国在面对突如其来毒品的冲击之时,应对不力,低估了毒品的危害及其影响力。但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政府和民间通过建立缉毒警察队伍,成立各级禁毒委员会,修改刑法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当然,尽管当代中国的禁毒斗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要彻底禁绝毒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金三角的北移

20世纪70年代后期,金三角的毒品集团遭到了沉重的打击,这种打击一方面来自得到美国支持的泰国,另一方面来自香港地区。泰国位于金三角的南部,几十年来深受金三角毒品势力的侵扰之苦,20世纪70年代后期,他们得到美国也包括联合国的财力与军力援助,便连续发动了扫除毒品生产及加工基地乃至毒品集团巢穴的凌厉攻势;而地处金三角巨量毒品外运通道处的香港地区,当局也动用大批警力,破获多起来自金三角的贩毒案,抓获一批专业贩毒人犯,从而使金三角的传统贩毒路线受到严重冲击。在双重的夹击中,金三角的贩毒集团开始考虑新的对策,他们把毒品经营的重点悄悄地从金三角的南部转向了北方。北方,便是中国的南部——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等地。

毒品集团选择中国的南部,是有他们的理由的。首先,中国当时是尚未受毒品污染的极个别大国之一,相对而言,对毒品的防范措施较为落后和迟缓,边防、海关等机关缺少专业的设备,关防、警察人员也缺乏缉毒的经验,这使得毒品的进入较其他区域为易;尤其是中国的南部边境线长,山高林密,对走私活动来说是天然的屏障。其次,中国是一个腹地广阔的内陆国家,人口众多,市场前景极大,如果毒品能经南部而蔓延至内陆,将会大大刺激毒品的出产。再次,中国海岸线长,口岸城市与国际商贸来往频繁,如果能将中国内地作为一个毒品贩运的中转站而替代香港,那无疑可让毒品集团“重获新生”。

这一北上战略,的确是金三角毒品集团的一次历史性的选择。后来毒品世界之大局完全是他们这一规划的实践。

20世纪80年代初期,金三角的毒品集团在与中国云南省接壤的缅甸一方,建立了贩毒的滩头阵地。据不完全统计,在中缅边境的缅甸一方,至少有30余家大小不一的毒品加工厂。在云南省临沧、保山、德宏三地州南部边界外的果敢、崇岗、金竹林、捧线、勐古、班泊、邦中、卡坡、大勐龙、黑勐龙等地,金三角毒贩建立了一批毒品销售点。以德宏为例,入境毒品呈急速发展趋势,即可看出入境毒品增速之一斑。

1983—1990年德宏州缉获毒品统计

1983—1990年德宏州缉获毒品统计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

由金三角毒品集团走私入境的毒品经云南流向全国,或经云南而转至广东,再经广州、香港贩至欧美及世界各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毒品走私尚属零零星星,以后渐渐扩大:8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小气候,到1991年,据最保守的估计,中国境内走私毒品量已经在7000公斤以上,比1990年增长了近2倍,而到1992年,毒品走私更加猖獗,走私各类毒品数量超过10000公斤。事实表明毒品集团成功开辟了中国南方的“黄金走廊”。

“南方走廊”主要有以下这些路径:金三角—瑞丽—昆明—广州—香港;金三角—昆明—台湾,金三角—云南—中国内地;金三角—云南—上海—欧美、日本。

“金三角”缅北地区是臭名昭著的国际毒源地,毒品泛滥给全世界都带来危害。不但使本地区受到毒品危害,而且也影响到全世界。中国紧邻缅甸,危害中国的毒品主要是来自“金三角”缅北地区。这种情况,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引起中国政府和有关禁毒部门的极大关注,并已采取一些措施,来防止这些地区毒品对我国的危害。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边境地区和有关地区采取堵源截流的措施,陆路、海路、空路、邮路,建立查缉体系,最大限度地查缉堵截毒品入境。

第二,禁毒执法公安机关加强侦查破案,打击贩毒活动。我国在铁路上查过集装箱贩毒,在公路上查处过汽车运输毒品,在机场查到过用飞机贩运毒品,另外还查过用地毯、货物夹带毒品。

第三,我国与有关国家开展情报交流、执法合作,合作打击毒品犯罪。同时我国与有关国家开展了资金、设备、技术的援助和人员培训,共同合作,打击走私贩运毒品的行为,进一步减少毒源、减少危害。

长期以来,中国和缅甸有着友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在情报交流、打击毒品犯罪,尤其是与缅北重大贩毒集团的斗争当中,在共同组织情报交流、执法合作、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方面,我国和缅甸合作还是比较密切的。缅甸也帮助中国抓了一大批毒枭,有一些及时遣返中国,收缴了大量毒品,打掉一些贩毒集团,减少了毒品的危害。

在缅甸政府的努力下,缅甸的罂粟种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缅甸政府的努力,也由于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帮助,缅甸罂粟种植已经从前几年的高峰期每年种植248万亩,下降到27.9万亩。缅甸有150多年罂粟种植的历史,能够大面积减少,这确实是来之不易的。因为毒源在外,光堵截打击是不够的,我国和缅甸政府合作,支持缅甸政府在缅北地区开展禁种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工作。几年之中,中国政府投入人民币1亿多元,地方政府(云南)投入5亿—6亿元,在缅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100多万亩,能够解决烟民的生计问题,减少毒源,减少对国际社会的危害。

云南毒品犯罪的状况

云南省因地处西南边陲,与“金三角”地区毗邻,为中国毒品泛滥最严重的地区。20世纪90年代,云南省缴获的毒品数量约占全国缴获量的90%,精制毒品数量占80%。其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是:

一、毒品犯罪上升势头猛、蔓延快、精制毒品增多。仅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云南公安机关查获的毒品犯罪数量来看,1989年比1988年上升12%,1990年比1989年上升10.7%,1991年又比1990年上升13.9%。从公安机关缴获的精制毒品数量上分析,1989年比1988年上升12.8%,1990年比1989年上升16%,1991年比1990年上升2%。这个数字,一方面表明了云南的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但另一方面,也表明毒品犯罪的势头仍有增无减。

二、毒品流向内地区域广泛,跨省跨国毒品犯罪案件增多。早在1991年的1月至9月间,云南省就抓获外国籍贩毒分子594人。 [1]据统计,到云南购买毒品的案犯及毒品流向已涉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尤以广东、广西、甘肃、宁夏等为甚。

三、贩毒领域扩展,不仅仅是原来的鸦片、吗啡、海洛因等,还出现了“冰”、盐酸二氢埃托啡口含片等。如1991年9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查获张树华、吴融梅贩卖“冰”毒品1247克。另外,非法贩卖药用麻醉品案件也时有发生。

四、贩毒手段不断翻新,对抗性增强,贩毒组织程度提高。跨国跨省贩毒案件多为黑社会性质的贩毒集团所为。武装贩毒有所增加,在查缉中经常发生枪战。贩毒手法也十分狡猾。

五、吸毒人数增加,毒况愈益严重。吸毒现象蔓延全省,且向省外扩展。云南毒况的严重还表现在戒吸率低而复吸率极高,戒断后帮教工作难以落实,复吸率占80%以上。吸毒人员涉及社会各层面,而尤以青少年吸毒者占绝对多数,35岁以下的吸毒者占85%左右。同时,吸毒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毒品价格昂贵,上瘾后难以戒断,正常收入无法承担吸毒之资来维持吸毒生涯,从而诱发犯罪行为。昆明的吸毒人员中,男性80%靠偷、抢、骗,女性80%靠卖淫。

毒祸肆虐滇西南

20世纪80年代以后,德宏州是滇西南毒况最严重的一个地区。在那里,仅由缅甸贩入中国的海洛因数量就已相当惊人了。由于毒品的大量涌进,吸毒人员急剧增加,以吸食海洛因为例,其人数在1983年到1989年的六年间增加120倍。1985年时,德宏州吸毒人员已达2万人,其中尤以瑞丽县为突出,吸毒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3.4%。 [2]

贩毒和吸毒者无心或无力从事农业生产,致使大片农田荒芜,严重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和民众生活。如瑞丽姐勒乡某村的34户178人,其中33户共62人有吸毒、贩毒行为。不少家庭因此吃了上顿没下顿,人均收入从1987年的1000元下降到1989年的400元。澜沧县下军勐寨43户拉祜族住户,由于吸毒而变得好吃懒做,盗窃成风,田地荒芜。其中的36户人家没有房屋,常年栖身岩洞,如同原始人一样生活。

吸毒不知造成了多少惨绝人寰的家庭悲剧。保山市27岁的家具店老板吴清华,吸毒仅一年余,就把家产全部卖光,离婚后,前妻所给的3200元女儿的抚养费,也被他吸光。一次女儿得病无钱医治,其母给他10元钱为孩子看病,他却抱着孩子去买海洛因吸了。后来毒瘾发作,竟将女儿以500元卖给他人,去吸食毒品;吴的父母得知后把孩子赎回并送入幼儿园,吴清华竟又把女儿第二次卖掉,吸毒使他丧失了人性。

吸毒还助长了艾滋病的传播,吸毒者多使用注射器注射毒品,他们成为最容易感染艾滋病的群体。中国边境地区也出现了因注射毒品而导致性病、艾滋病传播的严重情况。内蒙古已发现因在大腿上注射毒品而感染淋病的病例。更为严重的是1989年10月云南省卫生防疫部门在滇西部分地区吸毒人群的检测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1990年10月,在云南边境地区注射海洛因的吸毒者中,已发现感染艾滋病毒300多人。 [3]

云南省毒况严重之原因

云南省近年来,毒品犯罪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数点。

第一,处于我国禁毒前沿的云南省,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有24个边境县,13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边民通婚互市,往来自由,特别是云南的边境,地缘地貌多茂密森林,山径小道多不可数。且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带来了国与国之间人、财、物的大流动,此诸多因素,造成云南省切断境外毒源供给工作的极大困难。

第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美国等国家协助,缅、泰摧毁了金三角的贩毒基地,使金三角毒品集团竭尽全力经营“中国通道”,从而造成毒品蜂拥入境,毒祸愈演愈烈之势。

第三,边疆山民生活水平极低,又少其他改善生活的条件与基础,因此,毒品贩子的佣价以及直接贩卖毒品的巨额利润,对他们具有难以抵抗的诱惑力。首先让我们来分析毒品的价格与利润(表14-2)。

1公斤海洛因各地价格与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或国家 价  格 利  润
缅 甸 1万  
保 山 1.7—2.5万 1.7—2.5倍
大 理 3.0—3.5万 3—3.5倍
昆 明 4.0—5.0万 4—5倍
广 州 30—50万 30—50倍
香 港 10—20万美元 80—160倍
美 国 100万美元 800倍

从上表可见,假设缅甸的1公斤海洛因直接贩至美国,可得800倍的利润。因此,毒品贩卖具有任何正当商业或其他不法商业所不可比拟的高额利润,它是驱使犯罪分子从事贩毒的唯一动力。在山区,一个农民背一天毒品,只要不被抓住,也可得上千元(相当于其一年的收入)。故贩毒分子,特别是屡犯不改的毒品贩子,都公开宣称:“杀了我一人,幸福几代人。”他们认为自己是在给子孙后代积金造福。1992年,中共云南省委对著名毒巢平远镇发动武装扫毒,从民间缴获了巨量的毒品、毒资,小小的一个镇几乎人人贩毒。凡稍有规模者,缴获的毒资均在百万与数百万之间。一个名叫王粉英的女毒贩,公开宣称,自己的丈夫必须是毒贩,其两任丈夫,均因贩毒而被判死刑,故被称为“白粉世家”。由于生存环境、居住条件的反差,造成身处毒品世界中的人们价值观念的扭曲。为了钱,一些人不惜赴汤蹈火,以身试法,贩毒群体不断扩大,这一特点使云南的毒况迅速深化。

第四,历史上,云南曾是中国毒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是边疆地区的人们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心理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虽基本禁绝了烟毒,但云南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域,政策限制较松,故毒品的影响并未完全绝迹。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那里的人们仍普遍用鸦片治病疗痛,药店也允许出售鸦片,其限制仅是一人一次限购1元钱的鸦片;后来在许多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差的地方仍保留着用鸦片来治病、治疗牲畜的习惯。长期以来,在一些山区,人们依然偷偷摸摸地种植罂粟,吸食鸦片。还有极少新中国成立前就染上烟瘾又未完全戒绝的人,这些年来,利用去缅甸探亲的机会,购烟过瘾,从而令人难以置信地保留了这种陋习。

第五,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又处于无毒国的环境之中,面对迅速蔓延的毒况,政府有关部门一时在思想上、禁毒措施上、禁毒技术上均准备不足。毒品在云南泛滥之初,也未引起足够的警觉和重视。例如作为量刑主要依据之一的《刑法》,却没有对毒品犯罪规定死刑,待毒品泛滥后才拔出严惩的利剑,客观上拖延了禁毒的时间和机会,导致了毒品犯罪活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自由发展。

罂粟花再开南北

由于受境内外贩毒活动的刺激和毒品暴利的诱惑,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始,多年不见的罂粟在边境、山区等冒出,一小片、一小片,逐步扩大为山区整片种植,就像难以遏制的瘌痢头一样,吞食着那些长满青草荒林乃至庄稼的地区。很显然,贩毒分子不再满足于从缅甸、泰国、老挝等国输入罂粟干果予以加工,他们企图在中国扎根,而那些人迹罕至的山林地区,无疑提供了优良的基地。于是,近万亩的罂粟苗出土生长。不仅如此,罂粟、大麻等在各地的田野里也开始蓬勃生长起来。

种植罂粟的现象除云南以外,昔日传统的罂粟种植区贵州和四川也开始有局部栽培。如1990年7月,四川茂县一次就被铲除罂粟6000株。 [4]以后又在西北诸省、东北的森林地带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步推进到内地和沿海地区。甘肃省在1988年还只发现有6个市种植罂粟,到1990年时,种植罂粟的县市已增加到14个。过去较少种植的广西,20世纪90年代竟有大面积栽种。如1992年仅广西公安缉毒机关缴获的罂粟干果就达11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旗、达斡尔旗、阿荣旗三旗交界处的“黑三角”,甘肃省的莲花山等地都出现了大面积的种植现象。有些地方甚至流行“想致富,种罂粟;快翻番,种大烟”的奇谈怪论。有的村干部、党员带头栽种罂粟,并以此作为发家致富的门路。还有的地方竟然全村公开栽培罂粟,甚至出现了罂粟专业户和雇人种植的罂粟庄园主。

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秘密毒品加工厂。“冰毒”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可口服,也能吸食或注射。1989年广东的毒品贩子黎志明等与香港的黑社会分子李秋萍合作,在广东江门市一个三面临水的半岛上设立“冰毒”工厂,所产毒品转道上海、福建、深圳等地输往境外。毒贩们经常改变运输线路,用救护车来运输这些“药品”。数年之中,已有近1000公斤的“冰毒”被制成和运往海外,投资者因此而获得巨大的利润。于是,李秋萍决定扩大投资,1991年9月,指使陈伟堂、黄培等在东莞市五龙镇建立第二家“冰毒”加工厂,不久,因分赃不均,李秋萍将该厂迁往福建省长乐县。陈伟堂又与李振华合作,11月在清远市石坎镇一化工厂加工“冰毒”半成品,然后再运往广州的两个秘密点进行深加工。1992年5月,广州警方联合福建、上海的警方,一举将这些“冰毒”加工厂全部破获。 [6]

广东因其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亦被国际贩毒集团视为贩毒通道。毒品往往出云南然后进入广东,再通过走私渠道转运香港,从而使广东深受毒害。从1987年到1990年,广东共破获重大贩毒案件1000多起,抓获境内外贩毒分子2500人,缴获海洛因400公斤,鸦片、大麻等1400公斤。最初毒品案件犯罪地尚局限在广州和深圳,近几年已蔓延到韶关、清远、河源、汕头等地。伴随着贩毒活动的增加,吸毒现象也在广东省蔓延开来。1990年查获的吸毒人数比1989年增加3倍,1991年上半年查获的吸毒人数又比前一年同期上升了3倍。吸毒现象已波及18个市,连贫困的河源市也发现了100余名吸毒者。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有组织的集团化、职业化的地下毒品销售网和地下烟馆。广州市1992年以来,吸毒活动已从隐蔽角落蔓延到公共场所;从单独吸食发展到三五成群,如在一些舞厅、酒家和饭店里,瘾君子有固定的角落聚集吸毒。 [7]

西北地区的毒况

199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王芳在纪念“六二六”国际禁毒日座谈会上指出,国内毒品问题是卷土重来,愈演愈烈。其标志之一就是毒品犯罪从滇、黔、川、桂、粤扩展到陕西、甘肃和内蒙古等地。西北地区也被毒品所侵染,毒品犯罪出现了泛滥范围广、毒品种类多、吸毒人员复杂等特点。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吸毒贩毒已成为陕西的一大公害。在西安,每年的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类吸毒案件报道连篇累牍。如报道,一个叫李洪军的吸毒青年负债累累,为抢财物而用斧头将父亲活活劈死。自1986年起,西安的一些市民吃了个体户的火锅、羊肉泡馍后,就如喝了迷魂汤,几天就要去跑一次,否则就像丢了魂,抽了筋似的,后来卫生和公安部门才揭开谜底:火锅汤和泡馍汤里加入了大量的罂粟壳和罂粟籽。公安部门即予严惩,从1991年以来,打击处理贩毒人员2000余人,缴获、销毁鸦片、海洛因等毒品56673.2克。西安市一地就建立了10余家全封闭、强制性的戒毒医院和戒毒康复中心。 [8]在政府的强力压制下,1992年吸毒案件开始略有下降。

甘肃 受国际贩毒集团的影响,毒品通过云南、四川流入甘肃,并由兰州、临夏蔓延到其他各地。吸毒者急剧增加,而且有50%—60%的吸毒者是以盗养吸、以贩养吸、以抢养吸、以卖淫养吸。到1990年,甘肃各县设立戒毒所,但吸毒者一般恶习较深,由于戒毒时间短,这些人出去后,复吸率达70%—80%。在1989—1991年的三年间,甘肃省共破获贩毒案件3700件,抓获4000余人,缴获毒品187000克,缴获毒资300多万元。 [9]由此可见毒况之深。

宁夏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毒祸在宁夏呈急速发展趋势。几个拥有巨量资金的大毒枭控制了全区的毒品交易。例如遭公安部通缉的同心县回民周彦吉,年仅29岁,且是从1989年才涉足毒业的,但能量颇大,短短三四年间,其贩毒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并建立庞大的贩毒网络。毒患的迅速蔓延与当地基层某些干部的认识有关。有些干部对缉毒干警说:“贩毒源头在云南、在境外,出售在广州,两头在外,对宁夏利大害小,管它干啥。再说,赚的是外国人的钱,背回宁夏的是现金。你们何苦绝贫困地区群众的一个致富门路。” [10]这种认识在地方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公安干警下乡追捕时,甚至遭到民众围堵。

有些贫困县的民众视南下贩毒为摆脱贫困的捷径。如同心县一些人成群结队上云南、广州贩毒,当地人称此为“上前线”。有很多人甚至参与到国际贩毒网络之中。宁夏各地的受害群众纷纷写信给各级政府,要求重视毒品犯罪。1992年7月27日,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王芳在关于宁夏外流贩毒的报告上批示:“第一次看到宁夏的禁毒工作情况,奇闻很多。请禁毒办研究并提出工作意见。” [11]此后,一场严打活动即在六盘山下、黄河两岸展开。先后逮捕大毒枭周彦吉、马世新等,缴获毒品万余克。捣毁一批地下烟馆,追缴毒资数以百万计。

其他地区也有受毒品污染的情况。如湖南破获以张继跃等为首的特大贩毒集团,他们从1981年起贩毒,从云南先后购入3万多克海洛因,运至广州等地出售,获赃款50多万元。 [12]杭州、上海、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品污染。

贩毒手段种种

从贩毒犯罪的手段来看,狡诈隐蔽和武装护卫兼而有之。毒贩使用的贩毒手段狡猾多变。如有的把水果掏空将毒品藏入其内,有的把木材掏空暗藏了毒品后再制成家具。有的用婴儿作掩护,甚至把死婴腹腔掏空作工具。有的用人体的特殊部位隐藏毒品,如云南省祥云县公安局有一次在4天内连续查获52起贩毒案,当场缴获的海洛因达4686克,毒贩们将毒品搓成条状,装入乳胶手套和气球内,塞入肛门或阴道进行贩运。还有在假肢中藏匿毒品;利用书籍、唱片、宗教圣物和鞋底后根夹藏毒品;利用鱼类、冷冻食品、橡胶片、信函、牙膏、水果、乐器、木器、花瓶、衬衫、壁装饰品等藏带毒品;还发现有的毒贩将海洛因塞入头发,然后做成高髻,蒙混过关。 [13]

也有毒贩采用改变毒品形状的方法贩毒,如将毒品液化后瓶装或用吸水的棉毛、纸板等物品浸吸毒液,待过关后再提炼还原;还有将海洛因溶解于药水里,再混入柴油,到目的地后,再还原成海洛因。将毒品吞入体内蒙混过关,也是常见的手法。

同样,武装走私贩毒也相当突出。中国边境一带,有的贩毒集团既贩毒又贩枪。1989年,仅云南、广西两省区就查获武装贩毒案件16起,缴获长短枪支19支,子弹1208发,手榴弹12枚。1990年3月,昆明、宜良等地又破获武装贩毒案,武装贩毒使毒品犯罪进一步深化。

吸毒者分析 吸毒队伍的迅速扩大是当代毒品泛滥史上的一大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吸毒人数统计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吸毒人数统计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1992年6月26日、1996年4月4日;原野:《大地狱》;2000年6月《中国的禁毒》白皮书;《2005年中国禁毒报告》;《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

实际吸毒人数应超过该统计,甚至大大超过。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西南一个大城市的吸毒人数就有10万之众。 [14]

在吸毒者的队伍中,可以找到各种职业的人员,如列车员、干部、个体户、警察、士兵、戒毒工作人员、医生、文艺体育工作者等。演艺界人士比常人更多愁善感,情绪变化大,精神不安定,各种欲望也比一般人强烈,因此容易寻求刺激,安非他明、大麻等具有兴奋、致幻功能的毒品便很容易成为他们的追求物。如摇滚乐歌手吸食兴奋剂在国外十分普遍,他们在近似疯狂中找到感觉。这几年在中国也已发现摇滚乐歌手吸毒现象。例如在北京闯世界的“北漂”摇滚乐手中,有不少已染上吸毒恶习。报纸报道说,1995年6月8日晚,有人看见“旋风”乐队的鼓手李峰和另外几个乐手在北京一大饭店的迪斯科舞厅里吸食大麻。 [15]

近年来,戒毒工作人员成为毒品受害者的报道也时有所闻。如云南某市戒毒所的一名女医生,她自以为早就从理论上和临床实践上了解了毒品,不相信海洛因能够征服自己,一次,当武警警官的丈夫把刚缴获的100克海洛因暂放在她的办公室,又匆匆去追击毒贩。这时,她心里突然冒出了要创造一个文明人征服海洛因的奇迹的想法,结果就这么一试,再也没有离开过毒品,丈夫离她而去,公职被开除,最后沦为了娼妓。还有位专业的戒毒研究人员,为了写治毒论文,去尝试吸毒的生理、心理变化,结果数次以后,他自己成了一个瘾君子,再也不能从事研究了。 [16]

除了少部分人在自觉的情况下尝试毒品外,绝大部分人吸毒是由于对毒品的无知以及由于无知而产生的好奇。云南潞西县曾对49名吸毒者进行调查,其中,出于好奇者42人,占85.71%。

从吸毒者的年龄来看,青少年特别多,一般占到60%—70%。据兰州市的一项调查,16—25岁的青少年吸毒占该市吸毒总人数的72.6%,26—35岁的占22.3%,两项合计达94.9%。昆明市对1991年1月初查获的300名海洛因吸食者进行分析,其中绝大多数是青少年,年龄最小的才11岁。 [17]

从吸毒者的文化程度来看,文盲及文化水平低的较多。云南瑞丽县的吸毒者中,文盲占59.55%,仅能读民族文字以及小学、初中文化的占40.41%,而高中以上文化的仅占0.04%。

从吸毒者的性别来看,男性虽占绝对多数,但女性吸毒问题也不容忽视。

毒品犯罪的危害罄竹难书,中央和地方政府还不得不为禁毒和戒毒治疗而逐年递增地消耗大量资金。正因为毒品犯罪有如此严重的社会危害,毒品泛滥地区的民众高呼:“我们盼望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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