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1991年国内制定的诊断标准:

  1. 脾肿大:绝大多数患者根据体检即可确定,少数体检未扪及或仅于肋下刚扪及的轻度脾肿大者,还需经B型超声和CT等确定。
  2. 外周血细胞减少:可一系减少,或多系同时减少。
  3. 骨髓造血细胞增生:呈增生活跃或明显活跃,部分患者出现轻度成熟障碍。
  4. 脾切除后外周血象接近或恢复正常。
  5. 51Cr标记的红细胞或血小板注入体内后行体表放射性测定,脾区体表放射性为肝区的2~3倍。

诊断时以前4项为主要条件。国外诊断标准和国内标准基本相同,同样强调前4项。由于脾亢绝大多数为继发性,因此诊断后应继续明确原发病。只有原发病得到有效的控制,脾亢治疗才能获满意的效果。

鉴别诊断:主要涉及脾大的鉴别诊断及血细胞减少的鉴别诊断。前者主要是各种继发性脾亢间的鉴别,后者鉴别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非白血病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巨幼细胞贫血和慢性肾衰竭。前5种疾病的骨髓均有特征性改变,不难鉴别。慢性肾衰检测血尿素氮及肌酐即可做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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