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务院的要求,各行政大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出一些具体的禁烟禁毒的实施办法,使得中央《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更有可操作性。

1950年2月16日,西北军政委员会率先颁布了《西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共17条,要求各县市以上的政府机构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对禁止毒品的种、运、售等各个方面做了规定。1951年6月28日,该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切实注意进行没收烟毒的通知》,要求各地焚毁所缴获的毒品。青海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发出布告,明确规定:“凡已种植鸦片者,限期一律铲除,吸食烟毒者,限期登记并戒除烟瘾。”[105]1951年初,青海省政府再次发出布告,宣布以禁种、禁贩为重点的查禁工作应结合减租、土改和春耕生产等中心工作进行。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颁发《禁烟肃毒暂行办法》。该市在1950年10月和1951年6月先后两次召开群众大会,当众焚毁所缴毒品16513两。从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全市共破获烟毒案1361起,缴获毒品5351两。反革命兼大毒犯丹青最后在镇反运动中被严惩。[106]

天津市于1950年5月发布了《天津市烟毒检查登记办法》。天津在1950年2月至1951年底共破获贩毒案953起,捕犯1569人,并处决了大毒犯石子文。[107]1950年底,天津市人民政府果断地勒令擅自出售毒品的“裕大公司”停业。经查该公司(即华北禁烟局)从1949年6月—1950年1月把48286两烟土、39031两白面和料面卖给了庞辅臣、宋发荣、李梅村、翟仲洲、李修堂、王凤林等6人。此外“裕大公司”干部周宝恕、李子丰、田桂宗等人与上述毒贩狼狈勾结,贩运毒品,在1949年3—10月,就贩卖毒品1400余件。[108]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1月13日作出了禁毒的若干规定,11月27日,成立了市禁烟禁毒委员会。12月10日,市政府公布了严禁鸦片烟的布告,宣布“自布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再制造、贩运、售卖鸦片等毒品。其藏有鸦片烟毒及其制造用具的,应立即到所在地区的公安分局全部报缴”。[109]

中南军政委员会于1950年5月公布了《禁烟禁毒实施办法》。河南省接着在同年10月5日和26日先后发出了关于禁绝烟毒的指示和补充指示,要求在“有政权基础的地区,坚决禁止种植、运售、制造”毒品。1951年8月,省政府根据中央内务部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决定以城市和交通为重点,以禁运、禁制、禁售为主,着重打击贩运和销售毒品的犯罪活动,有效地卡住毒品的流通环节。许昌市从1951年8—11月采取行动,共收缴鸦片664两、海洛因97两,各种制毒原料300磅,判处烟毒犯4人死刑、37人有期徒刑,5个较大的制贩毒集团被彻底摧毁。[110]

湖北省武汉市在1950年11月以后破获了张涛、沈绍敏两个毒品黄金走私集团。张涛解放前就在粤汉、湘桂铁路上长期走私,被捕前任武汉市行商商业会主任委员。1950年6月,他勾结刘维华、张良浩等毒品犯、金银犯成立走私集团,在汉口大董家巷公亚新商行设立走私转运站,由其弟张伯樵出面负责,张良浩前往广州偷运毒品、黄金等物。张涛本人幕后策划指挥,他利用解放前的旧关系,用分赃、搭股等手段收买了某些铁路职工为其交接黑货。张涛集团至案发时为止共贩运黄金14800多两,吗啡、西药等无数。沈绍敏原为武汉大黄金贩子,他勾结中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原中央信托局副经理郭驹,中南贸易部科员、原中央信托局储信科主任周祖诒,裕华纱厂财务专员芮世玉,汉口合昌花号经理陈时彦,福华药棉厂奸商李朝宗以及上海大棉纱投机商陈荣福等6人,集股2000两为资本,以汉口胜利街23号合昌花号为掩护,从1950年7月开始集团走私活动。这年下半年沈绍敏集团私自将12000多两黄金私运至香港,又在香港向日本洋行购进毒品白面,封装成瓶,冒充日本产品“胃活”运回汉口。另外,该集团与陈荣福在上海组织的黄金、毒品走私集团有联系。陈荣福曾用金刚钻戒运往香港换成毒品白面后偷运进大陆。[111]从1950年2月至1951年底,武汉共查处烟毒案犯1396人、烟土2292.5两、吗啡1723两,烟膏283两、料面252两。[112]

在湖南,湘西地区从1950年4月至1952年7月共逮捕毒犯913人,其中杀16人,关836人,缴获鸦片12.1万两、吗啡487.85两,烟种66.3两以及制毒机器4部。[113]

从1950年春—1951年底,广西共处理了制贩毒犯2400名、查获大烟122600两。[114]1951年8月,省城桂林警方破获了李慎之为首的贩毒集团。李慎之原来是盐行街万盛行老板,解放前靠贩毒发家致富,解放后仍利用原有的关系网继续贩毒。李慎之贩毒集团是广西桂林市最大的贩毒集团,有关的伙计和烟民多达38人。从1950年4月到1951年4月,李慎之伙同申德宣等人到融县长安镇等处先后买回烟土860多两,交唐盛祥等7人分别带至广州、上海、南京销售。李慎之还就地收购湖南客商的烟土,转手卖给临桂大圩、六塘的烟贩和烟民,每月在100两上下,从中获利旧人民币近1亿元。该集团在贩毒时将烟土装在油篓底部,蒙混过关,运出市外销售,还有600多两烟毒则托桂林铁路公安段孔宪予、丁长福运到广州出售。李慎之还与妻合谋在家挖掘秘密洞穴,用于收藏烟土。李慎之集团贩毒案被破获时有32人落网,李本人被判刑12年,其余各犯被判3—5年的徒刑。1951年10月,桂林警方又破获了以土著烟贩齐炳琨、邓怀林、周顺昌、周锦芳为首的23人贩毒集团,其中齐炳琨是桂林烟贩中的四大金刚之一,有20年以上的贩毒历史,解放后不改旧恶仍在继续转手买卖烟土,从中牟利。后经法院判处4名首犯3年徒刑,各从犯1—2年徒刑。总计桂林从1949年12月—1952年6月共破获烟毒案541件,拿获烟毒犯953名,缴获鸦片1461.03两、白面118.8两及烟具、赃款一批。[115]广西全省从1950年春至1951年底共处理制、贩毒犯2400名,查获大烟122600两。[116]

西南军政委员会对中央的禁毒通令十分重视,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专门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西南鸦片烟种植面积之广,吸毒人数之多,为全国之冠,其流毒之大,非言语所能形容”。5月间,中共中央西南局制订了《关于禁毒的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勒令查封一切明暗性质的鸦片烟馆,没收其房屋、烟具和所有毒品;如查获秘密烟馆营业者,应予严惩,判处死刑”;禁毒与剿匪工作相结合,严禁一切运销毒品的活动。同年7月31日,发布《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实施办法》,规定了13项具体的措施。在禁贩方面主要有严禁制造和贩运各类毒品,所存毒品须在10日之内上缴政府或公安机构。对各地在开张的烟馆勒令立即关闭,并没收其一切财产。12月28日,为了深入开展禁毒斗争,西南军政委员会又颁布了《西南区禁绝鸦片烟毒治罪暂行条例》。其第9条规定:“各药商所出卖可资制造白面、金丹、吗啡或其他类似之毒品原料存货(例如非那西汀、氯化乙胺、氯化亚、退热冰、咖啡因、乳糖、氢氧化锌、氢氧化钠、醋酸钠,及其他醋酸盐类),应向当地卫生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取得凭照后,方准出售,凡购上项药品超过250公斤以上者,须备专簿载明购者姓名、居处、数量、用途,以供随时检查,违者得按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徒刑,或科以罚金。”[117]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四川各县在1950年下半年全面禁烟。富顺县在1950年10月召开近万人群众大会,当场焚毁鸦片、吗啡3700余两,并判处了一批毒贩。同年底,警方又查获了秘密烟馆154家,缴获大烟7062两,司法机关也再判了一批毒贩。[118]1950年12月,綦江县开展禁毒斗争,逮捕了75名毒犯,对其中霍廷芳等罪大恶极的处以死刑,并全部没收了他们的烟土。[119]大足县在1950年破获烟土毒案8起,烟馆36家,经审理判处毒犯1人死刑、12人徒刑,并缴获烟土136两、熟烟6两。第二年该县又查获烟土案51起,71人,其中处死刑1人,徒刑5人。[120]峨嵋县1950年查出烟馆85家、烟土4197.17两,次年又查出烟土7560两。[121]1951年1月宜宾专区禁烟禁毒委员会成立,即在全区捉拿了一批烟毒犯,在1月20日召开的群众大会上当场烧毁烟土、吗啡等共2000余斤,枪决大烟贩温福州、何泽林等12人。次日,又在江安县召开的群众大会上枪决了烟犯宋文光,又烧了一批烟土。在1950年7月20日发出布告,西昌宣布不论汉区、彝区一律不得种植鸦片,所有烟馆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封闭。到1951年底,该地区共查封烟馆1376家,破获烟毒案1300余件,缴获各种毒品13万余两。[122]

1950年春,在贵州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一致响应中央政府的禁毒号召,提出贵州禁毒先从省会开始。同年9月8日,贵阳成立了禁烟禁毒委员会;9月22日,在全市进行突击大检查,共查获烟毒犯183名,收缴大烟1812两,查封了一批开了几十年的烟馆。11月12日,对罪大恶极的制毒、贩毒犯“膏精大王”王银荣、何炳森进行公审,判处他们死刑,[123]同时将缴获的数万两鸦片、吗啡、红丸等在河滨公园当众焚毁。从解放到1951年底,贵阳共破获烟毒案4400件,捕获烟毒犯6000余名,缴获鸦片123767两。[124]遵义市在1950年10月2日召开禁烟禁毒万人大会,将经过人民法院公审的制毒大王邓福星、黄惠泉枪决,当众焚毁鸦片14245两。11月17日,遵义再次召开万人禁烟禁毒大会,依法处决继续制贩毒品的烟毒犯田景沧、罗树清、李少雨、周良成,公捕烟毒犯27名,焚毁大烟6000余两。全市1950年共收缴焚毁大烟2万余两。1951年共收缴大烟6698两。1950年12月,安顺地区公安处查获了黄煜制贩毒案。黄煜于1939年参加国民党复兴社特务组织,历任西南运输汽车大队中队长、安顺警察局刑警队长等职。解放后在1950年4—10月制造砒子5670两,并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1951年1月6日,经公审被处决。[125]安顺地区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4月止,共查获烧毁烟土75278两、吗啡1185两,处理烟毒犯462人。毕节县在1950年6月27日进行大清查,缴获毒品11312两,抓获大烟犯60名。仁怀县从解放到1951年10月1日先后4次公开焚毁大烟,共计21820两。[126]

1950年12月28日,云南省会昆明市判处大毒犯郭怀安死刑。郭怀安解放前就一贯利用职权贩运销售鸦片,从昆明贩往重庆、广州等地鸦片有7万多两。解放后仍违抗禁令,于1950年7月伙同妻子桂源等人将1000多两毒品包装后铸入砂轮内,伪装成机器零件,空运到重庆出售。郭怀安被处决次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又主持召开了昆明市各族各界人民禁烟禁毒大会,当场禁毁了11万多两的烟毒和上万件烟具,会后取缔了昆明所有的烟馆。[127]从1950年8月至12月昆明共查获毒品共6600多两。

据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统计,1950年共查封鸦片烟馆5400多家,破获烟毒案1万余起,捕获运、制、售毒犯1万余人,37名大烟毒犯被处死刑,收缴毒品94.8万两。至1951年,西南各省基本上禁绝了罂粟的种植,禁烟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胜利。[128]

华东军政委员会在1950年9月22日颁布了《关于决定查获毒品之处理办法的通令》。前此,南京公安机关于4月间捕获了号称“南京四大金刚”之一的毒贩项福如及其弟项福禄等7人。项氏兄弟两人自1940年起就以贩毒为业,将毒品批发给西门一带的毒贩和滁县30多家烟馆。随后,“湖北帮”毒犯李玉先也落入法网。李从1937年起开始贩毒,1947年至1948年,乘飞机去重庆贩毒多次,每次百余两,然后返销南京以及皖南各县。解放后继续从宿县大量运毒到南京贩卖,每次几十两。原国民党滇黔绥靖公署参议、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洪帮中华山大哥张文杰解放前就指使师弟陈富宝从云南空运毒品到南京贩卖。解放后张文杰又伙同惯匪吴云深合资制毒。案发后张、陈被判处死刑。1950年5月,串通原国民党警察、特务,组织反革命武装的肖明山为了筹集其活动费用,派同伙赴江北贩运鸦片和海洛因到南京出售,被及时破获。[129]南京的“西霸天”、日伪“中国安清总会南京分会”会长、国民党中统局南京西分区组长缪凤池解放后继续为非作歹,去沪杭一带大量贩运毒品,1951年4月被查获枪决。在1950年、1951年两年中,南京共破获贩毒案2102起,捕获毒犯3133人。[130]镇江在1952年2月破获了吴业华制贩毒集团案。吴业华解放前在扬州贩卖白粉,1948年底迁至镇江。镇江解放后因贩卖白粉于1949年6月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被教育释放后,吴业华以请客吃饭、经济收买等手段收买了关押期间认识的公安局执行队录用的旧人员八九人。吴向小毒贩和吸食户们夸口他在公安局里有靠山,以致其毒品生意特别红火,最高日销量达1两4钱多,镇江70%的白粉由他负责供应,为其销售毒品的有300余人。由于白粉供不应求,吴业华在1950年7月勾结上海的张根清、徐世珍合伙自行制造白粉197两,其中吴独得104两。从1950年2月—1951年4月,吴业华共卖出白粉380余两,获利旧人民币3.8亿余元。1952年2月镇江市公安局从上海将吴逮捕归案。1952年9月吴业华被判处死刑。[131]从1949年4月—1952年7月,镇江共破获烟毒案408起,捕获人犯644名,缴获烟土683两、白粉85两4钱。[132]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4月3日发出《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指示》;7月3日又成立了省禁毒委员会,14日下达了《禁烟禁毒实施步骤与工作指示》;11月27日还颁布了《福建省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至1951年底,福建25个县市共查封烟馆133家,缉获毒犯198名,烟土5165两。厦门大毒贩陈裕乞在1951年12月被判处死刑,同时还逮捕法办了一批贩卖鸦片并兼有其他罪行的大流氓十余人。[133]1952年3月,在“三反”运动中晋江县张明怡等人的“三大公司”被揭露。经查,该公司从1950年2月—1952年3月共制造毒品、吗啡320多两,获利旧人民币30亿元。直到公司被取缔时还有鸦片750两、吗啡96两。这个制毒贩毒集团组织严密,有打入基层人民政权的坐探,有押送毒品的武装,破案时缴获了该集团的各种枪支就有60余支。[134]

东北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13日发出了《东北区禁烟禁毒贯彻实施办法》,共18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由各级人民政府之民政、公安、司法、卫生等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派员组织,由民政部门负组织之责”,“各地群众对于种植、贩卖、吸食烟毒或隐藏烟毒品及用具不交者,应相互规劝监督并负责检举”;“各地现有存藏、运输、贩卖或制造烟毒品者各级人民政府应一律严厉查案,并没收烟毒用具及烟毒,将人犯送法院惩办”[135]。1952年2月9日东北人民政府又发出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命令》,强调“各地关卡及军政公安人员,应严密检查烟贩毒贩,各界人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如查获、检举有据者,不论贩运者为何人,一律送交人民法院,严惩不贷”。[136]上述实施办法和命令的公布实行,极大地推动了东北地区的禁烟禁毒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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