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适应证(可以做的)

一般情况下,适合做传统屈光矫正手术的患者基本上可以接受这个手术。即各类近视、远视、散光等患者,本人有通过角膜屈光手术改善屈光状态的愿望,心理健康,对手术疗效有合理期望,经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证者。具体建议如下:

  1. 年龄 在18岁以上。
  2. 屈光度 相对稳定。建议等效球镜在-0. 75~-10D范围内,单纯球镜-0. 5~-10D,散光小于5D者。
  3. 角膜透明无薄翳或斑翳,形态正常,无圆锥角膜倾向。
  4. 患者手术前排除眼部手术史及其他眼部疾患和其他全身器质性病变。
  5. 正常角膜厚度,且角膜地形图无明显异常的患者。

此外,以往不能做或不适宜传统LASIK手术的患者也可以通过详细检查后考虑选择此类手术:

  1. 以往因为睑裂小、角膜直径小等而无法进行传统手术的患者。
  2. 容易受外伤的人群,例如军人、运动员等特殊人群。
  3. 短期内需要运动、游泳等患者。
  4. 恐惧机械刀切割角膜的患者。
  5. 希望有更好的视觉质量的患者。
  6. 特殊患者 例如轻度眼球震颤的患者。

手术禁忌证(不能做的)

绝对禁忌证

存在下列情况中任何一项者,不建议接受手术:

  1. 眼部活动性炎症。
  2. 眼周化脓性病灶。
  3. 严重的眼附属器病变:如眼睑缺损、畸形、慢性泪囊炎等。
  4. 已确诊的圆锥角膜。
  5. 严重干眼病。
  6. 角膜过薄的患者。
  7. 未受控制的青光眼。
  8. 未受控制的全身结缔组织病及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带状疱疹等。
  9. 未受控制的糖尿病。
  10. 全身性感染性疾病。
  11. 较明显的角膜瘢痕、角膜变性、角膜营养不良、角膜炎等存在角膜异常的患者;角膜移植物、角膜损伤等角膜异常;角膜移植术后。
  12. 过高或异常的心理期望值。

相对禁忌证

存在下列情况中一项者,有可能对手术操作、术后恢复或手术疗效产生不良影响,但在特殊情况下,与患者充分沟通和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可酌情手术:

  1. 年龄不满18周岁。
  2. 近两年屈光度变化超过1D。
  3. 近视超过-10D。
  4. 远视超过+6D。
  5. 散光超过5D。
  6. 对侧眼为盲或低视力。
  7. 干眼症。
  8. 轻度睑裂闭合不全等外眼条件相对不理想者。
  9. 初次手术前角膜中央平均屈光力低于38D或高于48D。
  10. 明显角膜不规则散光。
  11. 影响矫正视力的白内障。
  12. 妊娠、哺乳期的妇女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药物进行治疗的患者。

以上仅做参考,随着对此类技术认识的不断深入及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3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