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治热以寒”、“热者寒之”的原则,治疗温热病应以寒凉药物为主。但由于卫、气、营、血阶段的不同,选择寒凉药物也各异。叶天士说:“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外感温热篇》)。

  1. 也就是说,治疗卫分证候,应选用辛凉清解药物,以解除表邪,使邪气祛,营卫通而汗外出。
  2. 治疗气分证候,应选用寒凉清热药物,以清除里热。
  3. 治疗营分证候,应选用清营凉血药物,并适当配以轻清宣透气分的药物,以清透营分邪热。
  4. 治疗血分证候,应选用凉血散血的药物,以凉血散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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