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131治疗普通Graves病病例

利用甲状腺高度摄取和浓集碘的能力及碘131(131I)释放出β射线对甲状腺的生物效应(β射线在组织内的射程约2mm,电离辐射仅限于甲状腺局部而不累及毗邻组织),破坏滤泡上皮而减少TH分泌。另外,也抑制甲状腺内淋巴细胞的抗体生成,加强了治疗效果。因而,放射性碘治疗具有迅速、简便、安全、疗效明显等优点。一些国家将放射性碘治疗视为Graves病甲亢的首选方式。

适应证

RAI主要适应于下列情况:

  1. 中度Graves病而年龄>25岁者,但非绝对。
  2. 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而不能继用,或长期治疗无效,或治疗后复发者。
  3. 合并心、肝、肾疾病等不宜手术,或术后复发,或不愿手术者。
  4. Graves病伴高功能结节者。Graves病患者伴无功能性甲状腺结节时,应先作结节FNA,如确定为恶性或疑为恶性结节应早期手术治疗。如术后残留有聚碘组织或TSAb阳性,可行RAI治疗,因为术后的L-T4替代治疗不能抑制甲状腺组织增生。
  5. 非妊娠期妇女在接受RAI治疗后,应避孕数月。如在治疗后3个月内怀孕,应终止妊娠。一般认为,RAI治疗半年后至1年内是妊娠的最佳时期,因为此段时期内发生甲减的可能性小,即使发生甲减,用L-T4替代治疗对胚胎亦无影响。
  6. <25岁或更年轻女性是否可用RAI治疗仍有争论,全美甲状腺病学会和全美内分泌学会均未将此作为RAI治疗的反指征。
  7. TMG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如甲状腺体积较大,RAI摄取率低,一般RAI的治疗效果较差。此时应先给予低碘饮食或口服髓袢利尿剂,以提高甲状腺的摄131I功能和RAI治疗效果。

近10多年来,用RAI治疗儿童和青少年Graves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关键是使用RAI的剂量问题。用通常方法确定的RAI剂量(0.1mCi/g甲状腺组织,并用6小时的131I摄取率校正)治疗,仍有20%~30%的患者复发,并需要进行第2次RAI治疗;如果第1次治疗成功,其后发生甲减的平均时间为3年(2~4年)。Chao等比较分析了1279例药物治疗和1874例131I治疗与1362例手术治疗儿童Graves病的疗效。发现药物治疗和1874例131I治疗的治愈率为49.8%,并发甲减者37.8%,复发率6.3%;而手术治疗和药物治疗的治愈率明显高于131I治疗者,因此认为,131I可作为儿童Graves病的一线治疗措施和药物治疗失败者的二线方法,但甲减发生率较高。

禁忌证

RAI治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①妊娠、哺乳期妇女(131I可透过胎盘,进入乳汁)禁用RAI治疗。②年龄<25岁的Graves病患者不作为首选(不作为绝对禁忌证)。③严重心、肝、肾衰竭或活动性结核患者,RAI治疗时必须考虑患者的非甲状腺性并发症,一般情况差者不宜施行RAI治疗。④甲状腺极度肿大并有压迫症状者。⑤重症浸润性突眼者(有人认为并非绝对禁忌)。⑥甲亢危象。⑦甲状腺摄碘不能或摄碘功能低下者。⑧TSH依赖性甲亢或Graves病伴RAI摄取率降低者。⑨为避免131I对毗邻组织的放射性损伤,小的毒性腺瘤应尽量采用药物加手术治疗。

方法与注意事项

RAI治疗前,一般先作摄131I或123I率。为节约时间,可用5小时或6小时摄取率来推算24小时值,因为这样可在当天完成RAI治疗。一般要求凡接受RAI治疗前均需先作摄131I率试验,以排除因摄碘抑制而使治疗失败之可能。有些药物(如胺碘酮)、淋巴或血管造影剂可阻止放射碘摄取达数年之久。相反,低碘饮食或髓袢利尿剂(如呋塞米)可使甲状腺的摄131I率增高,有利于提高131I的治疗效果。在行131I治疗前停用抗甲状腺药物 3~7天,这样可提高甲状腺摄131I量和疗效。近年来,有的单位在行131I治疗多结节甲状腺肿前24小时,先用rhTSH处理。结果表明,rhTSH对甲状腺结节的缩小有效,但甲减的发生率增加5倍。另一方面,只要摄入的碘不多,rhTSH可明显提高131I对术后复发的甲状腺癌残余组织清除率。

剂量及疗效

根据估计的甲状腺重量及最高摄131I率推算剂量。利用超声测量甲状腺体积比较安全和精确。Gomi等采用一种新的测量放射碘有效半衰期的方法(INDEX法),并将两种测量方法比较,追踪观察5年,INDEX法组的临床型甲减发生率为22.5%,亚临床型甲减为8.8%,甲状腺功能正常者30.0%,亚临床甲亢为13.7%,临床型甲亢为25%。常规方法组的亚临床型甲减发生率为30.5%,亚临床型甲亢为25.9%。说明用两种方法计算的131I治疗Graves病得到的临床效果是相同的,从节约时间上看,INDEX法优于常规方法。一般主张每克甲状腺组织1次给予131I 2.6~3.7MBq (70~100μCi)放射量。病情较重者先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3个月左右,待症状减轻后,停药3~5天,然后服131I。治疗后2~4周症状减轻,甲状腺缩小,体重增加,3~4个月后约60%以上患者可治愈。如半年后仍未缓解可进行第2次治疗,且于治疗前先用抗甲状腺药物控制甲亢症状。

经用上述方法确定的131I用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甲亢患者。为降低永久性甲减的发生率,遇有下列情况时,宜用131I减量法治疗(即第1次只给予计算量的1/3~2/3):①血T3、T4和TSH均已基本正常,甲亢的病情较轻;②血TgAb和TPOAb阳性(尤其是TgAb长期阳性时);③经SPECT证实为多结节甲状腺肿(尤其是囊性甲状腺结节时);④患者的年龄小;⑤甲亢伴肝病或甲亢性心脏病者。

自主功能性甲状腺结节(单或多结节)及Graves病患者用放射性碘治疗时,因为放射性碘的有效半衰期往往小于4天而影响疗效。Urbannek等报道,投以放射性碘后2~4天内给予碘剂,共3天(3×200μg/d),可使半数以上的患者的放射治疗有效半衰期延长,提高放射剂量29~44Gy。

并发症

RAI治疗后,于近期内可出现一过性甲减、放射性甲状腺炎、局部疼痛等,通常能自行缓解或恢复。远期并发症除永久性甲减外,是否会使突眼恶化仍无定论。

(1)近期并发症

主要有:①一过性甲减。较少见,多发生于RAI治疗后1月内,如TSH升高,T3、T4正常(亚临床型甲减)或下降且伴有甲减的临床表现(临床型甲减),可早期用L-T4治疗。有些患者经过一段时期治疗后,甲减消失,甲状腺功能转为正常则可停药。另有部分患者可能进展为永久性甲减,需要用L-T4终生替代治疗。②一过性甲亢或甲亢复发。有些患者行RAI治疗后3~6个月内,仍有甲亢表现(T3、T4升高)。TSH不能作为诊断甲亢的依据,因为血TSH恢复正常需要更长时间。可试用碘剂治疗,如卢戈(Lugol)液,3滴/日;或饱和碘化钾液(SSKI),1滴/日,治疗6~12个月后停药。如仍不能控制则提示为甲亢复发,应改用小剂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或选用其他治疗方法。③放射性甲状腺炎。见于治疗后7~10天,个别诱发危象。早期可对症治疗,如给予止痛剂、非类固醇类抗炎药等。有人报道,在131I治疗前后5~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可抑制放射损伤所致的免疫反应。

(2)远期并发症

有以下几种:①突眼和眼病恶化:可能导致少数Graves病患者的突眼恶化,但多数患者的突眼有程度不等的改善,部分患者的眼部病变无明显变化。目前仍未明了导致以上3种不同结果的原因。②对甲状腺局部和毗邻组织的影响:体积小的毒性结节如用过量RAI治疗,有可能损伤甲状腺的正常组织或邻近的非甲状腺组织,但一般均可自行修复。③原发性甲旁亢:RAI治疗偶可引起原发性甲旁亢(已报道近40例)。自RAI治疗至原发性甲旁亢发病的平均间隔时间为13.5年,其长短与RAI治疗时的年龄有负相关关系,老年人RAI治疗后发生原发性甲旁亢的风险增高。④染色体畸形:Ramirez等用多色性FISH(multicolour FISH)法同时标记17cen和p53位点来观察放射性碘对面颊细胞染色体结构和数目的影响。用131I治疗后,染色体19p的异常增加1.8倍,p53单位点缺失增加2.1倍。17p获得性增加3.5倍,17号染色体数目异常增加2倍,17p断裂伴数目异常增加2.3倍,其临床意义有待进一步观察。

碘131疗特殊Graves病病例

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年龄<25岁的Graves病患者亦可考虑采用RAI治疗。根据大量的资料,儿童Graves病用RAI治疗并不增加甲减、放射性甲状腺炎、突眼恶化的发生率。因低剂量的甲状腺放疗反而增加甲状腺癌的发生风险,故一般主张1次给予足够大的131I。儿童Graves病选用131I治疗最大风险是发生远期的永久性甲减,后者似乎与破坏性自身抗体有一定联系。因而,在确定接受131I治疗前,必须测定甲状腺自身抗体,如果甲状腺功能抑制抗体(thyroid function inhibitory antibodies,TFIA)或甲状腺生长封闭性抗体(thyroid growth blocking antibodies,TGBAb)阳性(进展为自发性甲减的可能性大),或TgAb和TPOAb滴度升高(合并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可能性大),不能随意进行131I治疗。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3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