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发表一个新分类单元前,模式菌株都必须提前保存到2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性菌种保藏中心,并获得由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英文的馆藏证明。一些国际公认的菌种保藏中心见表3-1-1,其中与医学相关的保藏中心主要有ATCC、CCUG、CIP、DSM、NCTC等。目前,我国的菌种保存机构在逐步发展和完善之中,其中CGMCC和CCTCC为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保藏单位,能提供国际性的专利菌种保藏,但均不涉及与人类疾病相关的医学菌种的保藏。如需将新发现的菌种保藏到国外的菌种机构,可先从相应的网站下载菌种保藏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菌种信息;并预先与相应的菌种保藏中心联系,在取得对方的同意后,按我国的菌(毒)种运输要求,将纯培养菌种邮寄到菌种保藏中心。菌种保藏中心在对菌种进行验证后,提供相应的菌种馆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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