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发现的细菌新种,可根据该新种的某一特征,如颜色、形状、分布、部位、用途、来源(或地名)、人名等,按“双命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命名。在命名细菌新种时,为保证拉丁化属名的唯一性,应查找其属名是否与所有已知的其他菌属的名字相同,如已有相同的名称,则应该重新命名。种名加词可以与其他物种同名,但必须保证种名加词的词性与属名拉丁词的词性一致。对于初学者,可以参考细菌名称的拉丁规律,套用已知菌种的种名加词进行细菌新种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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