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白斑是指由某些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病因及发病机制

目前认为某些苯基酚和烷基酚类如对苯二酚、对苯二酚单苯醚、对叔丁酚、儿茶酚、甲酚、3-羟苯甲醚、4-羟苯甲醚等皆有脱色作用。因此石油化学、树脂、橡胶业,以及使用含酚制品的工人中均可发现色素脱失。接触对叔丁酚或含有该成分的物品后发生皮肤白斑的病例,国内外均有报道,发病者有生产对叔丁酚的化学工人、使用含有对叔丁酚黏结剂的汽车与皮革工人、制造和修理皮鞋工人,以及使用含有该物的消毒剂的医院清洁工人等。前苏联及荷兰亦有生产烷基酚的工人发生皮肤脱色的病例。胶靴及橡胶手套中含有的防老剂(对苯二酚单苯醚)亦可致接触部位发生色素脱失斑。

本病发病机制比较复杂,文献中报道有不少作者通过动物喂饲、皮下或肌内注射、吸入与涂皮实验,证实对叔丁酚确具有使黑色小鼠、豚鼠、猫或兔的皮毛与毛发脱色的能力,表明皮肤色素脱失不单是由于局部接触所致。现多认为酚类化学物质在黑素体被酪氨酸酶氧化成醌类,其中可能形成半醌游离基,弥散进入黑素细胞胞质,通过脂类过氧化的链反应,使胞质内细胞器的脂蛋白膜遭受破坏,造成细胞的损伤。半醌游离基对黑素细胞具有选择性破坏作用,引起色素脱失。致病物质作为抗代谢剂,可改变呼吸与产能反应而选择性地作用于黑素细胞,使之变性或死亡;抑制黑素形成,阻止酪氨酸氧化成多巴,阻止氧化酶与色素前身物结合,通过抑制酶的作用而影响黑素代谢。

症状表现

职业性白斑常于接触致病物1~2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发生,其特点是无自觉症状,白斑在不知不觉中出现或在皮炎治愈数周后发生。

皮损好发于手、腕部及前臂等直接接触部位,亦可发生于颈部、前胸、后背、腰腹等非暴露部位,少数患者皮损可泛发全身。

皮损呈大小不一、不规则形、点状或片状色素脱失斑,境界比较清楚,脱色程度与接触致病物的时间及程度有关。部分白斑中央可见岛屿状色素斑点,少数皮损边缘色素略为增深,其临床表现与非职业性白癜风难以区别。

本病呈慢性过程,发病后如继续接触致病物,可导致皮损扩大、增多、融合成片。脱离接触后,皮损可自行缓慢地消退。砷化合物不但可引起色素沉着,亦可引起色素脱失,如果两种皮损同时存在,则呈黑白相间的网状或斑状,有人称此为白斑黑皮病。皮肤白斑可继发于烧伤或外伤愈后,亦可继发于某些接触性皮炎之后。

诊断及鉴别

  1. 发病前必须有明确的职业接触史。
  2. 多发生于接触苯基酚及烷基酚类的工种。
  3. 皮损发生前无自觉症状。
  4. 皮损主要发生于手、前臂等暴露部位,亦可累及其他部位。
  5. 皮损呈大小不一的色素脱失斑。
  6. 脱离接触致病物后,皮损可自行缓慢地消退。职业性白斑的临床表现组织病理与非职业性白癜风相似,其病理变化类似,可依据职业史及动态观察作鉴别。发生于胸、背部的皮损应与花斑癣及特发性点状白斑相鉴别。

预防及治疗

1.改善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致病物是预防本病的重要措施。

2.本病一经确诊,应调换工作,彻底脱离接触物,必要时应调离发病环境。

3.治疗同非职业性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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