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主要选用三个指标来反映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落实情况,分别为该项目开展比例、项目开展程度和项目完成度。其中,项目开展比例指标反映特定机构应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职能项目的实际开展比例,其中,应开展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职能项目数,省级为13项,市级为13项,县级为11项。项目完成度为上述两指标的乘积,反映了该项工作的综合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机构内部的职能开展比例、开展程度、完成度等指标值相对较低,原因在于目前各级各地机构在具体履行职能时比较粗放,缺乏规范性,或是当地没有开展某些职能的需求。表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