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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护嘱记录单

护嘱记录单是客观记录护士进行的护理活动和护理措施,真实地反映护理人员实施护理工作的全过程,是实施质量控制的书面资料。护嘱由护士长、责任组长或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下达,办公护士转抄于护嘱记录单上,由责任护士负责执行。1 .长期护嘱是指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并需反复执行的定期护嘱,在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

——《医学应用写作》
书名:《医学应用写作》
栏目:医学应用写作 > 第七章 临床护理文书 > 第三节 护理文书的书写
作者:王 峰
参编:
页码:236-237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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