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开展相关高值医用耗材临床治疗的有关资质,主要职责包括: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集中采购工作平台采购集中采购入围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高值医用耗材的购入价、销售价、生产厂商和经销商等信息进行公示。加强内部管理,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外的高值医用耗材,有特殊需要的,须经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审批同意。不按照购销合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擅自采购入围品种外高值医用耗材,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