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自杀现象存在于人类历史的长河之中,但对自杀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都不尽相同,也没有公认一致的概念。在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R,1989)中对自杀的概念作了如下表述:自杀具有下述特点:有充分根据可以断定系故意采取自杀行为,其动机可由于悲观绝望、委屈抗议、畏惧罪责、迷信驱使等种种原因。只有自杀意念而无实际行为者不建立此诊断,并无自杀意念由于误服剧毒药物,误受伤害等原因致死者不建立此诊断。大多数自杀的人无精神障碍,如自杀同时有某种精神障碍,则诊断并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