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核医学的不断发展,放射性药物应用的数量和品种日益增加,一方面为疾病的诊断治疗做出了卓越贡献,但另一方面,放射性药物会使患者受到一定的照射剂量。我国“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规定,施行诊断或治疗的医生应加强对被检者或病人的放射防护。医疗照射从其所获得的利益来衡量必须具有正当理由,既达到诊断治疗目的。又要把照射剂量限制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因此,为了核素诊治实践的正当化和最优化,遵守正确合理使用放射性药物的有关原则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强调的是我们不能把放射性药物和一般药物等同对待,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