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 100%。卫生部(卫妇社发〔 2009 〕 70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至2011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的30%。数据收集以国家、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结核病防治、医疗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