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理生理变化及病因学研究的深入,为了更好地与国际交流,我国现行的命名和分类标准与国际分类标准一致,主要分为五类: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BP≥140/90mmHg,无蛋白尿,血压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BP≥140/90mmHg,孕20周以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BP≥160/110mmHg;尿蛋白≥200g/24h或(++);血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9/L;微血管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