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以下简称《编制原则》),对城市综合医院、医学院校的综合性附属医院和县医院的人员编设做出了明确规定。按卫生部《编制原则》,外科每名护理人员担当的病床工作量为:日班12~14人,小夜班18~22人,大夜班34~36人,则45张病床的外科病区,分管床位的护理人员为:另外,给药及治疗护士应加4名,则:7.55+4≈11.55(人).根据我国分级护理要求,计算每名病人在24小时内所需的直接护理和间接护理的平均时数,即“平均护理时数”确定实际工作量,进一步推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