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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治疗】

常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见表3 - 4 。适应证:主要用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儿,如: ①室上速伴严重心力衰竭或药物治疗无效者。房扑或房颤伴心力衰竭,药物治疗无效者。一次治疗重复电击不宜超过2 ~ 3次。偶发心脏停搏,多为原有窦房结功能障碍者,应采用电起搏治疗。电击复律后应密切观察1 ~ 2小时,并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维持治疗数月,以防复发。对严重心动过缓新生儿,经脐静脉或股静脉植入临时起搏器较困难,需要使用荧光剂。能量合剂(葡萄糖、三磷腺苷、辅酶Q10 、维生素C ) 、果糖二磷酸钠、磷酸肌酸钠等心肌营养药物可改 ......

——《新生儿疾病诊疗规范》
书名:《新生儿疾病诊疗规范》
栏目:新生儿疾病诊疗规范 > 第三章 心血管系统疾病 > 第二节 心律失常
作者: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
参编:桂永浩,申昆玲,毛萌,赵正言,秦炯
页码:150-15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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