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无论何原因引起的玻璃体积血,经3~6个月治疗无吸收希望或有发展为增生性玻璃体病变者,均为本手术适应证。手术的目的是清除积血、防止增生性玻璃体病变等因玻璃体长期积血导致的并发症,恢复和保护视功能。单眼或双眼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或儿童患者长期的一眼屈光间质混浊,有可能导致发生弱视时应考虑将手术时间提前。随着23G和25G微创玻璃体手术技术的问世和手术设备的更新发展,玻璃体手术技术日益安全成熟,因此玻璃体积血切除术并无明确相对禁忌证。引发玻璃体积血的病因往往很复杂,包括增生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