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是少数能通过及时治疗而得以缓解的先天性疾病之一,患儿在明确诊断后应尽早开始治疗。若能从新生儿开始治疗,患儿智能及体格发育可基本达到正常水平。于生后3个月内开始治疗者,约90%智力可达正常。3个月以后才开始治疗者,大部有智能减退。开始剂量根据年龄而异,以后每隔1~2周增加1次,每次增加量5~10mg,直至临床症状消失而又无甲状腺功能亢进表现时,所用剂量可作为维持治疗量。开始每1~2周复查1次,进入维持治疗后每隔3个月复查1次,第2~3年中每隔半年复查1次,以后可每年复查1次。在家族性酶缺陷甲状腺肿克汀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