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卫生部卫人发[ 2002 ] 21号文件决定将“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更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 ,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领导。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为制定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制定结核病防治临床技术规范并指导各地实施。制定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结核病实验室工作的质量保证,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对结核病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