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初审—公告—实质性审查—授权—登记。当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均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无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比发明专利的简单得多,其特点是:1 ﹒不进行“三性”的实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