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4号),标志着我国核应急管理体系正式确立。该条例明确了我国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遇有核与辐射恐怖事件时,核事故应急系统是可以利用的可靠资源。综上所述,在防范与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中,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在很多方面具有很大的可利用性,既可以成为防范与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基础和依托,更可以为防范与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提供相关的各种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