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华中科技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参与制定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指导督促实施。为促进学科交叉和拓宽研究生专业知识面,根据培养工作需要,研究生导师可组织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在研究生导师主持下,指导小组的成员发挥各自的专长,做好研究生培养指导工作。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