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县)、市两级突发伤害事件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社区突发伤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社区突发伤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应赶赴现场,成立由各突发伤害事件专项与相关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任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社区突发伤害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由突发伤害事件专项负责人全权负责指挥,组织有关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单位协同处置,社区突发伤害事件应急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