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应对2009年流感大流行主要依据的法律包括《感染性疾病预防及感染性疾病患者医疗相关法律。又称《感染性疾病法。和《检疫法》[11],实施法定传染病的管理。日本政府高度重视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多次修订《感染性疾病法》。在疾病分类中增加“流感大流行和相关感染”专项分类(表9‐。正式宣布“新型流感等感染症”已经发生,并将其列为“流感大流行和相关感染”类,启动《新型流感对策行动计划》(2009年2月修订)[ 12 ],采取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诊断水平、增加抗病毒药品储备、加速流感疫苗研发和生产等防控措施。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