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听力学和生理学诊断技术的不断提高,实现对0~3个月听损伤婴幼儿。的早期诊断已成为可能。特别是在听损伤患儿出生之后的6个月之内进行干预,可获得与其发育年龄相当的言语能力。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JCIH)在《 2000年形势报告,早期听力检测的干预原则和指导方针》中引用了6项有效实施干预的原则:①干预过程的时间选择。就以上6个项目的实施,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