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体公寓是为解决单身青年医师、进修医师和部分上班路途较远职工的住宿问题而设立的。职工集体公寓归属总务处领导,设管理员一名,工作人员视职工集体公寓的规模配备。进修人员需向医院教育处提出申请,经教育处同意后将申请递交给职工集体公寓的管理人员安排住宿。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职责,分配清扫工作,保持宿舍整洁,维持正常秩序,管理好宿舍的水电、煤气,保证安全。住宿人员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不得将宿舍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夜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