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活动性及重症结核病人应该劝告采取避孕措施,一旦妊娠应于头3个月内中断,以避免逾期需采用引产或剖宫术而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增加病死率及出血、感染等。目前认为中断妊娠的指征为:1 ﹒重症活动性结核病如急性血行播散性结核病,慢排菌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或毁损肺等。4 ﹒结核病伴有慢性基础病如糖尿病、肾病、肾功不全、肝病和心脏病等不能耐受妊娠者。妊娠期间结核感染的控制与其他结核病感染的控制是相同的,对那些有潜在传染性的孕妇,即指菌阴的病人,只要是敏感菌,一般应用含HR的方案治疗2周后,可变为无传染性,或没有传染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