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救护所一般由总队(师)医院按照上级卫勤部门的要求进行组建,通常由卫生技术干部组成,并适当编配卫生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在处置一般规模的突发事件中,总队(师)救护所的任务、救治范围以及总队救护所的展开、撤收与支队救护组基本相同,请参见第十二章第三节有关内容,这里不再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