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霍奇金病、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等。Sig:200~400mg/m2+0.9%NS 10~15ml溶解后,再用5%GS 250~500ml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qd,连用5~10日为一疗程,每3~6周重复。位于四肢的恶性黑色素瘤,可用同样剂量动脉注射或动脉滴注。2 .本品对光和热不稳定,在注射用水中不稳定,需临时配制,尽量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