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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二、抗抑郁药物

对妊娠期抑郁症患者,应根据病情严重度选择治疗。曾有轻至中度单次抑郁发作史,目前在服用抗抑郁药病情稳定,已孕或想怀孕者,应试行减药或停药,此时心理治疗可能有效(如认知行为疗法)。轻至中度抑郁症患者需要继续治疗,如既往用SSRIs有效,现准备怀孕或已孕,应选择半衰期较短的药物,如帕罗西汀、舍曲林等,在确定妊娠后立即停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在胎盘循环建立之前被快速清除。目前的研究认为除MAOIs外,其他抗抑郁药物都致畸风险相对较小。TCAs中以去甲替林较好,SSRIs中可选用氟西汀。已有报道母亲分娩时或临近分娩前服用该药后,新生儿有癫痫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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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理学》
书名:《精神药理学》
栏目:精神药理学 > 第四篇 精神障碍的药物治疗学 > 第十章 妊娠期和哺乳期精神药物的使用 > 第二节 妊娠期精神药物使用的问题
作者:江开达
参编:江开达,李晓白,司天梅,崔东红,方贻儒
页码:839-840
版本:1
出版时间: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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