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常伴有其他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患,需要进行综合干预。先对患者的血压及其他危险因素进行为期数周的观察,评估靶器官损害情况,然后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开始药物治疗。标准目标:对检出的高血压患者,在非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使用本《指南》推荐的起始与维持抗高血压药物,特别是那些每日1次使用能够控制24小时血压的降压药物,使血压达到治疗目标。同时,控制其他的可逆性危险因素,并对检出的亚临床靶器官损害和临床疾病进行有效干预。降压目标:一般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目标为< 140/90mmHg。冠心病及高龄患者的舒张压< 60mmHg时,应谨慎降压和密切观察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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