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成人100~200 mg/次,1日2~3次口服或125~250 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0~40 ml中于5~10 min内静注,必要时每隔5~10 min重复静注100 mg,但2 h不宜超过500 mg。用于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负荷量10~20 mg/kg,静脉注射给药速度不少于10~15 min,2 h后可给维持量,1日5~8 mg/kg,有效血药浓度为5~15 μ g/ml。恶心呕吐、厌食、皮疹,偶有震颤、视觉障碍、精神错乱、齿龈增生、白细胞减少、巨幼细胞性贫血、骨质疏松、淋巴细胞肿大、高血糖、紫癜等。与肝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叶酸合用时,血药浓度降低。对乙内酰脲类有过敏史者,窦性心动过缓、窦房传导阻滞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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