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为非苯丙胺类食欲抑制剂,其中枢兴奋作用比苯丙胺小,对心血管系统影响小。口服:每次25mg,每天2~3次,餐前0.5~1小时服用,如疗效不明显而耐受性好时,可增至每天100mg,即傍晚加用1次25mg,每疗程1.5~2.5个月,必要时可隔3个月重复治疗。可有激动、失眠、恶心、便秘或腹泻等.片剂:2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