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类甲状腺抑制药,系甲巯咪唑的前药,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甲巯咪唑而发挥药理作用,其作用机制参见甲巯咪唑。最近有国外资料认为孕妇在需要时可以使用本药,但国内资料认为,因甲巯咪唑可透过胎盘,孕妇用药应谨慎。甲亢孕妇在妊娠后期病情可减轻,此时可减少抗甲状腺药物的用量,部分患者于分娩前2~3周可停药,但分娩后不久可再次出现明显的甲亢症状。可由乳汁分泌,乳母服用较大剂量时可能引起婴儿甲状腺功能减退,故哺乳期妇女服药时不宜哺乳。包括格雷夫斯病、甲状腺腺瘤、结节性甲状腺肿及甲状腺癌引起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可有味觉减退、恶心、呕吐、脉管炎、关节痛、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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