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盐酸盐,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180~185℃,可溶于水、甲醇及乙醇。用于治疗手术后阿片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以及阿片类药物的过量中毒。治疗阿片类药物的过量中毒:对阿片类药物非依赖性患者,静注0.5mg,必要时隔2~5分钟后可再次静注1.0mg。虽然纳美芬的作用时间较长,但用药时仍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若患者再次出现呼吸抑制,则需要追加少量纳美芬,但要防止因过度用药引起的阿片类药物镇痛作用的消失。在治疗疑有阿片类药物过量中毒患者时,如静注本品0.10mg无反应,应考虑可能不是阿片类药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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