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治疗铅、汞、砷、锑、铜等金属中毒及肝豆状核变性。药效学:与二巯丁二钠同。但较二巯丁二钠稳定,在室温中长期保存不易变质。半小时达高峰,超过70 μ g/ml,可维持1~2小时。24小时尿中排出巯基约19%~24%,肺和便中有少量排出。本品可使铅、汞、铜等金属染毒动物尿中排出的金属量增加约10倍。可有轻微胃肠道不适、食欲减退、腹胀、恶心、呕吐、腹泻。个别患者出现皮疹或暂时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增高。出现血清ALT和AST增高时停止用药。一次0.5g,一日3次,连服3日,停服4日,7日为一疗程。按病情,一般用药为2~3疗程。二巯丁二酸胶囊:0.2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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