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防治椎骨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也可辅助治疗因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脑外伤、脑肿瘤等疾病引发的低血压。还可用于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给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压,注意控制滴速与浓度,注意以最小剂量控制血压并保持平稳。密切监护各项生命体征,如出现严重高血压、头痛、惊厥、急性肺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脏停搏等症状,应及时停药解救。本品最大效应不会立即显现,初用时应至少观察10分钟以上,再决定是否重复用药或增加剂量,以免贸然增量而致血压过度升高,导致危险。注射剂(以本品计) : 10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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