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适应证和剂量:用于卵巢功能不全、闭经、绝经期综合征、退乳及前列腺癌等。成人:绝经期综合征:每3日肌注1次,每次1~2mg,3天后减为每3日肌注0.33~1mg。ADR:恶心、呕吐,少数患者有头痛、乳房胀痛等。PI:应使用本品的最低有效量,时间尽可能缩短,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