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成人于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本品8mg,停止化疗后每8~12小时口服本品8mg,连用5日。静脉滴注,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滴本品4mg,对于已出现术后呕吐,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对于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给予本品0.1mg/kg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滴注。7 ﹒治疗腹部手术后或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时,本品可能掩盖进行性肠梗阻或肠胀气的发生。13 ﹒静脉滴注时,本品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中稳定(在室温或冰箱中可保持稳定1周),但仍应临用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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