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机制与利福平相同。对结核杆菌、麻风分枝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某些病毒、衣原体等微生物具有抗菌作用,其抗结核杆菌的作用比利福平强2 ~ 10倍。适用于痰菌阳性肺结核、对其他抗结核药物不能耐受者、难治性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对其他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抗生素耐药的重症金葡菌感染者。需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肺结核初始患者其疗程一般为6 ~ 9个月。禁忌:乙醇中毒、肝病或肝功能异常者、5岁以下小儿(安全性尚未确定)、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用法、不良反应、相互作用。本品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胆汁随粪便排出,仅部分由尿中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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