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儿童、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特纳综合征,儿童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生长障碍,手术、创伤后高代谢状态(负氮平衡) ,烧伤,脓毒败血症。肌注或皮下注射。矮小症:每周0.6 ~ 0.8U/kg ,皮下注射。脓毒败血症:每日0.3U/kg 。长期注射同一部位,会致局部脂肪萎缩,皮肤色素沉着。部分患者可出现高血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抑制生长激素的促生长作用,故在本品治疗过程中,糖皮质激素用量通常不得超过相当于10 ~ 15mg氢化可的松/ m2体表面积。恶性肿瘤患者,孕妇禁用。长期连续使用本品,可诱发产生生长激素抗体,应停药进行适当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