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每日100mg,连用3~6月。适用于各型麻风病,尤其适用于瘤型麻风,亦可试用于带状疱疹、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本品治疗麻风病时,偶可发生“麻风反应”,会出现发热、剥脱性皮炎、肝坏死、黄疸、淋巴结肿大,停药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可缓解。密切观察用药后的血象变化,特别注意粒细胞减少和贫血,轻者给予铁剂治疗,严重者出现溶血性贫血应立即停药。肝肾功能不良、贫血、消化性溃疡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