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为①消除心力衰竭的病因。祛除诱因如感染、贫血、心律失常与发热.控制心力衰竭。控制心力衰竭常采用多种药物如正性肌力药、利尿剂、减轻心脏负荷的药物及一般的支持疗法。祛除潜在的病因是非常重要的,如手术矫正先天性心脏病。利尿作用强大迅速,用于急性心力衰竭伴有肺水肿或重症及难治性心力衰竭患儿。一般对急性心力衰竭或肺水肿者可选用快速强效利尿剂如呋塞米或利尿酸,其作用快而强,可排除较多的Na +,而K +的损失相对较少。适用于心脏手术后心力衰竭或持续肺动脉高压者。据报道长期使用者病死率较应用安慰剂者增加,故宜短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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