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以全民为对象定期实施的人口实地调查。在统一确定的时点,按照统一的调查表式、项目和填写方法,由政府组织对全国或一个地区的全部人口的社会、经济特征资料,逐人地进行搜集、整理、汇总、评价、分析和公布的全过程。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人口普查提供的资料具有法律效力,被用于分配人民代表或议员名额,进行行政管理,制定政策和拟订建设计划;用于商业网点的铺设和劳动力的分配;以及用于广泛的人口研究工作。我国已先后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进行了6次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