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性规制理论(Incentive Regulation Theory)是在传统规制理论基础上产生的,是规制理论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该理论改变了以往规制的方向,倡导以正面引导和激励为主。他们将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机械设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方法引入规制理论,考虑规制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存在逆向选择,规制机构通过相应的规制机制实现一定的权衡。拉丰和梯若尔分别在1993年和1994年将激励理论和博弈论应用于激励性规制理论,西方规制经济学实现了新的发展。随后,两人对企业在不同方式下的激励规制实施做了进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