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治疗后18~24个月之间眩晕发作次数与治疗前6个月眩晕发作次数进行比较,按分值计:眩晕程度分为5级,即:A级:0分(完全控制,不可理解为“治愈”)。C级:41~80分(部分控制)。1000、2000和3000Hz听阈(听力级)平均值减去治疗后18~24个月最差的一次相应频率听阈平均值进行评定。为了对各个研究进行比较和便于进行分析,委员会认为治疗前6个月典型发作的频率应与治疗后第18~24个月间的发作频率比较。数值= X/Y × 100(取整数),X表示治疗后18~24个月间6个月每平均发作次数,Y表示 ......